1974年通過的區域計畫法指出,
11條: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凡依區域計畫應擬定市鎮計畫、鄉街計畫、特定區計畫或已有計畫而須變更者,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應按規定期限辦理擬定或變更手續。未依限期辦理者,其上級主管機關得代為擬定或變更之。
1974年通過的區域計畫法指出,
11條: 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凡依區域計畫應擬定市鎮計畫、鄉街計畫、特定區計畫或已有計畫而須變更者,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應按規定期限辦理擬定或變更手續。未依限期辦理者,其上級主管機關得代為擬定或變更之。
中央及縣市政府對於都市更新及社會住宅推動方式各有作法,最普遍的方式是扮演仲裁者角色,站在球場邊擔任說三道四角色,一切興辦活動交給球員、開發商、投資商完成。土地、資金、建物、管理等皆然。
近年來,有鑑於政府職能調整,台灣已有三大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的成立,這三大財團法人的成立代表政府從邊線走入球場,親自扮演興辦者角色,從找土地、編預算、借錢、蓋房子、管理社區等介面,皆有政府主動參與的角色。
二重疏洪道於1979年奉行政院核定《第1期防洪計劃》,於1982年開始實施,並於1984年完成,主要開闢長達7.7公里的二重疏洪道,及興建低堤及排水工程以保護三重、蘆洲、淡水河右岸及基隆河左岸。1984年,中央政府徵收洲仔尾(五股鄉洲後村、竹華兩村和更寮村的部分土地)為洩洪區而廢村,後開闢疏洪道。當時中央政府強制洲仔尾居民搬遷,居民雖然極力抗爭,但是最後還是被遷至蘆洲灰磘重劃區,今蘆洲忠義廟即是從洲仔尾遷建。
今天看到一張不可思議的都市計畫圖,漂浮在農業區中央的住宅社區,區中有路,寬達二十米,卻無法進出,區內有自己的商業區、住宅區、廣場、停車場、兒童遊戲場,但是兩條計畫道路卻無法對外通行,這是天才作品嗎? 還是愚昧的產物?
寫給規劃科系大學部二年級的小訊息: 2023/4/18
都市規劃作業訓練的目的是引導學習者透過現勘、人口環境產業等二手資料蒐集及土地使用、交通等現況調查資料深入理解、認識計畫區,學習的重點不是創造厚厚的報告書及作文,而是一張又一張的空間理解、解說示意圖表,進而進入規劃模式,並利用人口及土地使用分區預測、新訂計畫及通盤檢討作業準則、課題分析等介面,導引出目標體制及空間構想,並提出土地使用設計方案,包括各類分區分派、配置及各類公共設施用地的搭配,最後形成實質計畫(計畫年期、計畫人口、土地使用分區、公共設施用地)、都市防災、生態城市、歷史保存、細部計畫、管制規則及財務計畫。
從2020、2021、2022到2023,三年多的武漢肺炎疫情,各國只能採取閉關政策,關閉所有人員往來,降低疫情傳播。
國與國的交流停滯,導致旅行業、航空業、觀光產業幾乎停擺,不是一天,而是三年。
這是一處工業區土地,幾年前工業區土地(工五)檢討時開了一道窗,不想從事工業製造者可以循變更程序轉成產業發展區,變更後業者可以蓋觀光旅館,也可以蓋廠辦大樓 (支援性產業)。
有人覺得當時陸客一直來,林口台地蓋觀光飯店應該很有錢途,於是花錢辦理變更案,繳交投資計畫書,35%公共設施回饋(20%用地、15%代金),最終土地變更為產業專用區。
台灣的都市計劃數量眾多,主要計畫就高達四百多處,遑論成千上萬細部計畫,任何說自己是台灣都市計劃專家者,先秤一下自己斤兩。
今晚,看到一份來自台南的學生心得作業,她介紹自己的母校,說著說著,突然跑出一段話,令我高度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