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統獨爭議涉及的意識形態差異有時候令人挫折,明明是大家共同擁有的國家,卻有全然相反的國家認同,明明在島上同屬一個共同體,有人整天心向中國,卻又賴在台灣不走,有人明明住在中國與美國,看病卻又回台灣享受健保。這樣的共同體算堅強,還是脆弱的組合呢?

都市更新是都市發展過程中必然出現的階段,就如同人的生命週期般,既然有生就有老,有病就有死,誰也逃不掉。既然如此,房子車子舊了,有能力者選擇繼續維修上路,有人報廢重新來過。對個體而言,這是理性的選擇,但是對總體而言,個體間的差異既然存在,何來百分百同意之說呢?

同意都更者跟不同意都更者,兩者究竟存在何種關係? 百分百同意在本質上已經創造一個彼此綁架的框架,只要有人不同意,事情就只能停留在原點。

迫遷是傷害人權的作為,很多人不認同,因為每個人的權益本來就應該受到尊重,問題出在,當一個共同體、團體出現雜音時,不想改變的人是否有權力綁架想要改變的人? 或者說,同意改變者有否權力強制不同意者加入改變的行列?

都更如此,重劃亦然,只是重劃通常發生在農業土地上,這類土地本來就不是人口密集區。想要繼續耕作者往往因為土地就位在重劃範圍區,即使不想參與重劃,想要維持既有耕作與生活方式,也往往在強制下,被迫放棄選定的生活方式,眼睜睜看著良田變建地,建地起豪宅。

百分百同意到底是照顧到誰? 犧牲了誰?

 

arrow
arrow

    台中學研究進化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