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是一個擁有276萬人,100萬間房屋,4000多公里道路,270萬部汽機車的大都會,這其中又以165萬部機車及90萬部自小客家數量最顯目。根據台中市交通局估計,現有路外公有停車場約277場(2016年4月止),停車格約8.5萬格,這其中汽車6.2萬,機車2.2萬格,約呈現7/3比重。又,路邊停車格約9.6萬格,汽車4萬格,機車5.6萬格。合計加起來非私人之停車格約18萬格(汽車10萬,機車8萬),如果加上私人申請的停車場,總數應該在20萬格上下。也就是說,台中市汽車公共停車機會只有10%,機車更低,不到5%,兩者皆低於全國水準。台中的Parking1.0成果顯然有改善的空間。

 

有鑑於此現象,加上考量汽機車因為尋找停車機會浪費的能源、廢氣排放及交通阻塞等問題,日前,台中市交通局停車管理處嘗試提出更完善的停車管理改革與發展計畫,該計畫從六個面向切入停車改革與發展: 倍增供給、智慧化、有效管理、多元收費、區位配置及舒適環境(簡稱SIMPLE:supply、intelligence、management、payment、location/layout、environment),整個計畫餐案看起來比較像是停車管理處就自我管理之停車場與停車格提出的改良計畫,不像是全市性停車政策發展藍圖,有鑑於此,個人聽取各方意見後,針對該計畫草案提出若干建議:

 

  1. 先供給後管理的大原則乃係大眾運輸系統不夠普及的次要策略,交通發展方向還是要放在便捷的大眾運輸,特別是捷運系統的建置。
  2.  停車管理除了執法與教育面外,應該有三個重要面向: 停車數量與流動性、空間區位特性與熱點區、經費需求與市場利基,三者應該同時納入管理計畫才能看出供需間的差異如何透過空間策略協調以及可執行之經費調度滿足之,只談供需,不談區位特性及投資報酬,很難形成完整的戰略。
  3.  擴大停車分母: 台中市既然有總數將近百萬的住宅單元,外加數萬間工商服務與製造設施,這些空間體本身皆有停車需求與供給,只看20萬格停車位,可能會誤判可能的資源特性,減少資源整合的可能性。
  4.  既有公有停車場全面委外(OT),利用市場機制與市場活力促進停車場經營管理更具效率,熱點區的停車場用地更可考慮引進複合使用BOT,例如逢甲周邊的星享道旅館兼停車場模式,促進地區發展之餘,又可吸納地區車流。
  5. 台北市提出的一車一位發展願景值得重視,270萬部汽機車,理論上而言就至少有270萬格停車需求,加上來自外地的旅次,台中市每天的停車需求應該超過300萬車次。只靠公部門興建停車場與劃設停車格可能永遠趕不上需求,最好的方式是新建停車場及停車格與既有停車場及停車格分享利用同時並進,透過時間差的調查,錯開兩者需求時間,以求兩者供需之間的調度。
  6. 美術館特區(包括美術園道、未來NPO總部、審計新村文創區、草悟道等重要景點)、公益路美食商圈、豐原葫蘆墩開蓋停車場增減位移、各大商圈熱點的停車供需等皆有不同問題屬性,建議要分開細膩處理之,而非以通則面對之。
  7. 短期內應該就過往捷運車站缺乏停車機會的不足,盡快彌補之,包括利用鐵路高架下方土地、捷運車站周邊停車轉乘機制等,應該要有具體方案與行動計畫,才能在2018年底逐次到位。
  8. 台中市都市計畫總共劃設324處停車場用地,超過一百公頃用地,這其中還有100處尚未開闢,約27公頃。停車場用地又以原台中市數量最高達139處,將近40公頃,其中還有6.38公頃尚未開闢。除了持續動態檢討停車場開闢之必要性與急迫性外,公有辦公廳舍、機關學校、社區共有閒置空間等既有停車空間與空閒土地,也可以考慮一併納入時間共享計畫,例如學校及機關下課、下班後的停車空間可以提供附近工商活動之停車需求等,而非只將停車供給放在新建停車場一途。(西屯區公所、戶政所、三民路地政局等皆可納入評估)
  9.  SIMPLE政策可以考慮加上R,變成simpler,讓停車變得更簡單化,那就是透過共享經濟模式,轉化既有百萬間社區房屋的私人停車供給為開放時段的公共使用,這是共享付費、雙贏的策略,值得推動。例如公益路辦公大樓下班後停車位活化利用、七期重劃區開放停車空間獎勵之私人停車位公共化等。Making Parking Simpler.

 

停車政策是交通政策重要一環,只規劃既有停車場很可惜,希望台中市交通局停車管理之主管機關可以借力使力,更上一層樓,讓台中市需要停車的地區,使用者更有機會找到停車格,或者透過大眾運輸轉乘,讓更多人願意搭配開車與捷運,而非永遠的點到點交通模式。停車管理計畫1.0是停車專業為主之運作模式,停車管理計畫2.0引進彈性停車機制,讓停車供給與需求得以跳脫公有公營巢臼,利用共享與分享模式,創造更貼近需求的在地供給,這才是前瞻政策應有的格局與行動。

台中停車政策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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