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市這陣子不平靜,違法加蓋的出租住宅被大火燒出原形,這些低價出租住宅就位在民間住宅區,透過改建與增建,配合硬拉出來的室內裝修工程,一個樓層可以拼裝成超過10戶的出租宅,約租也從3000元到6000元不等。

違建很可惡,但是為什麼有人明知危險卻往虎山行呢?理由其實很簡單,經濟能力考量,就連執勤的警員也在罹難的行列就可以看出,經濟考量並非經濟光譜的底層人口而已。

廉價出租宅的品質參差不齊,尤其隱私權與公共安全更是充滿變數,我們不禁要問,如果住宅權是基本人權,為什麼台灣社會發展至今,沒辦法建構一套基本、安全的社會住宅,供不同經濟階層租用呢?

廉價住宅就是社會住宅,當我們用異樣眼光檢視這些黑心房東的時候,我們是否也應該好好想想: 沒有這些廉價宅,我們的街頭是否會更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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