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極端氣候帶來的暴雨現象,水利工程界長期進行的擋水工程受到很大的挑戰。把水擋在河道可以阻止河川溢流引起的洪水與淹水,對都市地區的財產保障創造了某種程度的穩定性。只是,這樣的穩定性顯然並不穩定,淹水的地方還是淹水,不淹水的地方也開始淹水,水流已經無所不在,於是學術界與政策界開始提出與水共生、讓水淹的新作法。

讓水淹顯然並非水利工程的顯學,即使人無法勝天,這個專業存在的目的就是朝向人與天之間較勁中取得優勢,一旦被水淹,代表這個專業受到挑戰,代表工程需要加穩加固,河堤需要加高、加長。

與水共生哲學不在強調擋水,而是從水流上中下游特性切入,以系統性做法,分別設置分流、滯洪及排洪設施,真的沒辦法的情況下,學習讓水淹。換句話說,擋水學派的重心在堤防與分洪,這是水利工程的主要範疇,讓水淹學派進一步將堤防外空間納入水流範圍,低窪的公園用地、學校用地、甚至道路用地與地下箱涵皆可變身滯洪池、小水庫,使其容納更多的水流,減少逕流,換取水退的時機。讓水淹的第一道防線是,重新檢視公共設施用地的單一功能,使其成為保水的空間。

其次,讓水淹與民房工廠又有何關係?誰可以真的讓水淹?有錢人嗎?超級大廠嗎?他們的區位選址會出現在易淹水地區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讓水淹會淹到誰的房子?誰的家?甚麼專業可以現身讓這些人的家園在淹水後可以復原再生?

讓水淹到最後是否代表水利工程必須打掉重練?還是兩者並非競合,該做的還是要做,只是多加一道被水淹的情境,既然知道還是會被淹,可能受影響的人如何自保呢?

有沒有可能先讓絕對不淹水的地方先讓水淹看看?至少讓有能力復原的階級先享受一下被水淹的情境,由他們的經驗推導出不受影響的自保機制,進而拓散到較無能力復原的階級,這樣的情境可能嗎?

讓水淹不受影響,代表既有及新建房屋的地面層及地下層必須採用新的工法與設計,包括地面層的客廳、廚房、車庫等設施必須往上移動,或者在淹水時可以移動到安全的地方,否則難保淹水不受影響,這樣的設計與工法會很貴嗎?誰來負擔?這樣的社會文化衝擊與生活方式改變,到底會涵蓋多少百分比的住民,可能也要講清楚。

一個地區被認定為與水共生區是否代表該區可以承受更多的雨量,變成他區的滯洪池,兩區之間的水利工程決策將變成如何?這又是另一個跨區大哉問,現況是各區都希望加固加高,被劃入與水共生區是否等同水利工程凍結區。

換句話說,與水共生學派不應該只停留在呼籲社會各界接受與水共生,這個學派應該要吸納更多專業者好好坐下來討論一下,誰與水共生?誰不用與水共生。如果到頭來,不用與水共生者還是那群現在不會淹水的族群,這樣的學派不禁讓人懷疑他們背後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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