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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是法定計畫,中央與地方縣市政府皆須完成這份法定文件,進行功能分區與土地權益保障。

國土規劃則是一系列步驟的設定與整合,從環境面、產業面、文化面等面向就人類活動延伸的土地使用需求,進行數量、空間分布與資源搭配的準備作業。

國土計畫面對的是既存的區域計畫及數量眾多的都市計畫,國土計畫必須完成這些既有分區的轉化程序,使其過渡到新的功能分區。因為都市計畫區本有分區與公設的區隔,城鄉發展區的轉化過程相對單純。但是非都市土地存在的不合理分區與用地編定,基本上會整垮國土計劃有限的功能分區分類,芝麻怎麼變成大餅呢?

因為國土計劃鮮明的特性,國土規劃幾乎無法開展,從中央政府角度,面對財政能力有限、人口萎縮、老化與少子化等現象,國土規劃資料庫應該是重要的開始,問題是,資料庫的土地屬性資料並非空地,任何的規畫作為必然涉及限制發展區的畫設,如此一來,生吃就不夠了,何來熟食與規劃可言。

UN 2030 SDGS的變數

17項指標既是工具,也是規劃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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