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治人物的權利與義務

 

南方朔先生近日為文指出上次投票後悔,這次要小心說,雖然民調顯示上次總統大選投給馬政府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已經後悔了,但是生米已成熟飯,因此他期待民進黨有義務,使人民不再後悔。

 

南方朔先生指出,面對國民黨的千瘡百孔,理論上應當是在野黨發揮積極角色,整合人民的不滿,將這種散漫的不滿變成實質的改變力量,對國民黨展開摧枯拉朽、致命一擊的時候。他甚至認為,目前台灣的現況,乃是在野黨千載難逢的契機,如果錯過了這次機會,那就是在野黨的罪過。如果這次(七合一選舉)國民黨沒有被摧枯拉朽,相信含淚投給國民黨的選民,這次一定會更加後悔。

 

問題是,南方朔口中的義務來自何方?來自民進黨政治人物對民主的熱情?還是對自身利益受害的反撲?兩者看似相近,差異很大。

對民主熱情的政治人物,在地方會熱衷於重要議題公聽會、聽證會的舉辦,也會對地方事務公投充滿熱情,因為民主的價值來自對人民的信心與信任。在中央,會不惜一切手段,爭取人民公投的權利與權力,透過重大議題公投辯論與溝通,取得真正的民心。在國際,會爭取與民主自由社會的積極交流。

對自身利益受害者而言,私利本來就是一個充滿矛盾的概念。如果一個政治人物已經跟少數台灣人一樣,陷入房地產投機炒作的熱潮中,眼看著肥沃的中資,持續在台灣土地上水煮青蛙,這樣的政治人物會感覺受害嗎?還是會選擇站在邊線等待撈了下一筆後,在出面表演兩番?這樣的戲碼,台灣人看得還不夠多嗎?

也因此,南方朔口中的義務說,民進黨政治人物應該沒有專利,殊不知,這種義務必須透過一次又一次的民主選舉向台灣人民爭取。取得權力的民進黨政治人物如果沒辦法在體制內捍衛民主核心價值,只顧著私利與表演藝術,終有被淘汰的一天。

 

市長選舉勝利、市議會席次過半

 

台灣人從1950年開始有選舉地方議員的機會,走過一甲子後,我們要問一個簡單的問題: 甚麼是市議員?議員組成的市議會又是甚麼?市議員是民意代表,也是民主制度的產品,台中人對擁有63位市議員的市議會有任何認識與期待嗎?

 

口說無憑,就以台中直轄市議會第六次大會從108日開議至今的表現為例,這次大會最重要的議程只有一個:審核2014年台中市政府1736億元總預算。身為台中市公民,我們要問,當台中市議會林士昌議長於1226日總預算三讀會後說出: 「既然市府有在認真做事,就應通過預算,讓他們做做看!」

 

兩個多月的預算審查結果,竟然沒有刪除任何一項業務經費支出(歲出刪除3.527億元皆無涉及特定業務經費,包括大台中市政監督聯盟列出之研考會浮濫編列為民服務手冊3,400萬元、市議會黨政軍民活動費300萬、金馬獎補助款2000萬元等),身為台中市公民,我們不禁要問:繼續讓國民黨議員與市政府把持下去,台中人還不後悔嗎?

 

最後,南方朔先生或許會問台中市民進黨公職人員:你們怎麼努力爭取明年市長選舉勝利,市議員人數過半?你們會繼續為民主而戰?還是會讓私利擺中間,公利放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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