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九十年的歷史建築將被廢除!已經度過90年生日的樂群街警察宿舍要拆除變成調車場?你能接受嗎?

台中市在日本人於19世紀末進駐之初,其實只是一個小聚落,歷經五十年日本殖民生活,處處充滿日本文化色彩,然而戰後受限於意識型態,日本食衣住行育樂線索,幾乎蕩然無存。同樣地,戰後將近20多年時間,韓戰與越戰美軍與眷屬在台中市五權西路一帶,也建構了一個小美國區。今天呢?線索何在?在高樓充斥的存中街兩側,我們幾乎已經看不到那一段台中市的過去。

一個沒有記憶的城市,怎麼偉大起來啊!就好像一個剛要蓋完的市政大樓,還沒完工就已經在大臺中直轄市政府的陰影下,變得更加微小。台中市,到底怎麼了???

論台灣都市規劃

都市規劃的產品之一是都市計畫,一部法定的空間創造法律。合理的都市規劃可以發掘規劃區的特色與潛力,透過規劃手段,保存特色,激發潛力。反之,不合理的都市規劃,往往掩蓋地方特色,漠視地方潛力,只為特定對象服務。

都市計畫在台灣已有超過百年歷史,日本人在1900年2月首先在台中進行市區改正計畫,作為迎接殖民者來台的禮物,一個適合居住的生活環境。只可惜,一開始的出發點只考慮殖民者的需求,無顧在地台灣人的感受與需要。同樣的故事也在台北出現,總督府附近的內城地區與艋舺大稻埕在街道寬度與街廓配置簡直天壤之別。

1935年中部大地震造就都市計畫新契機,災後重建促使日本殖民政府將都市計畫法制化,1936年通過都市計畫令,賦予殖民者徵收民地與建設都市的財源,也創造了后里等地區的小型都市計畫雛形。

國民政府來台後,有將近20年的時間,都市規劃處於荒廢時期,美其名復興基地,其實是放牛吃草。西元1964年國民政府將大陸時期通過的都市計畫法(1939年通過)大幅修改,一方面因應各地陸續開啟的工業區建設,另一方面也將都市計畫視為徵收民地建設道路的代名詞。1973年都市計畫法第二次修訂,一方面處理陸續劃設的公共設施用地沒有徵收問題,另一方面也將區域計畫排除于都市計畫之外,1988年在民怨四起的氛圍下,國民黨政府被迫通過都市計畫法第三次修法,將公共設施用地徵收的期限刪除,並且附帶通過幾千億元大量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的經費,田喬仔四起,熱錢滾燙,造就股市發燒與無殼蝸牛現象。

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都市規劃與台灣各地區在地文化空間會發生什麼關係呢?文化空間的本質就是人本生活空間,舉凡食衣住行育樂等都市空間,部分係由政府提供,部分則由市場與個人供應。

台灣已經進入全面規劃的社會,將近百分之八十的都市人口居住在40多萬公頃的都市範圍內,兩者的關係,大概有幾個構面值得探討。

漠視面,早期都市規劃者屬於理性科學訓練者,規劃過程相當封閉,多數計畫是內部作業成果,部分規劃者甚至從未拜訪過規劃地區,規劃(planning)變成畫畫(drawing)與預測(forecasting),這種作業產生的直線道路與指定公共設施用地,沒有任何意外,直接變成破壞與撕毀地方老街、老樹、老建築與重要地景的元兇。理性科學重視的是效率性,老街與老樹的價值又長期受到漠視(under priced),常常成為被犧牲的對象。

特區化,台灣社會長期以來在國家機器的強勢主導下,縱容經濟發展的任何藉口,例如工業區特區化與六輕化、科學園區特區化、豪宅特區化、海岸港口化等,這些被視為經濟成長的寶貝,長期以來是都市規劃的服務對象,然而這些特區所產生的負面外部效果則由全民承擔之,也因此,我們會看到地景之間的強烈差異性。舉例而言,台灣是一個海島國家,多年來人民卻無法親近海岸區,反之,整個西部海岸卻佈滿工業區與封閉的港口。

計畫與執行脫勾,都市計畫的核心價值是創造公共利益,這其中包括公共空間與公共設施用地的劃設與取得,舉例而言,道路用地與公園用地就是都市規劃的成果,除了累積多年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化,另一個關鍵議題是很多公共空間被私有化,道路空間與騎樓空間被佔用是最明顯的例子,佔用空間降低計畫預期的通行順暢與安全性,但是計畫單位本身不具備警察權,執行單位又不理解規劃單位的邏輯,導致計畫成果受到折扣。

理想性,少數都市計畫區其實帶有理想色彩,例如豐原都市計畫本身很像一個葫蘆,員林都市計畫很像一顆八卦山水果,中興新村都市計畫處處充滿綠地與囊底路。這些都市計畫區原則帶有濃厚的人本色彩,只可惜在汽車至上的價值觀影響下,人行空間受到壓縮。

總結而言,在現行都市規劃體系下,多數在地文化空間的價值有被漠視與低估的現象,除非有特定團體願意挺身證明(fight for)該類文化空間的價值,且具備論述與溝通的能力,爭取社會肯定與政策支持,否則文化空間將持續在現行制度下,淪為被宰制的標的。這不是悲觀論,這是務實的觀察。


台中楊逵文學館的想像與願景
若從以上觀點研判,楊逵東海花園墓區被指定為都市計畫之在地文化特區應該不會是天下掉下來的禮物,這必然會是一場爭取、遊說、充滿挫折與作戰體驗的過程,畢竟文化特區的顯性價值遠低於中科與工業區的產值,都市計畫法本身就沒有賦予文化特區任何的優先地位與排除條款,更何況文化特區的經營管理經費在那裡?誰付錢?誰當老大?未來還有得吵。

其次,楊逵台中文學館爭取也將是一場戰爭,誰有權力、誰願意推動楊逵文學館成為台中的古根漢,佔據台中市最顯著地標位置?幾年前個人推動彰化八卦山台灣民俗村是中台灣古根漢的時候,受到各界的漠視與冷落,點滴在心頭。衷心期待,台中可以出現一個規劃領導者與領導群願意以中心文化區(central culture district)取代中心商業區(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再造台中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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