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住宅法通過,激起我十多年前參與合宜價位住宅與低收入住宅政策的熱情,心裡想著,終於有了正式的法源,一方面可以擺脫三十多年的國民住宅條例魔障,另一方面更可以將你我周遭的住宅群納入一個合理的框架,好好面對之。

這個想法在今年接觸台中市政府住宅政策研究受到些許衝擊。在很多政治人物眼中,這包括中央與地方首長,住宅建設才是正道,如果可以在他任內蓋出一棟又一棟掛滿社會福利名稱的住宅:合宜住宅、現代住宅、青年住宅、社會住宅等琳琅滿目,美不勝收,這些藉由公部門辛苦找地、找建商、找設計師、找代銷公司完成的出售住宅,在多數需求者的眼中搖身一變:樂透住宅,徹夜排隊抽籤,一方面滿足自體住宅需要,另一方面也榮登買就漲價的貴戶之林。

在台北市與新北市,住宅供給與需求之間確實存在不小的落差,家庭戶數遠大於住宅存量,加上土地供給受限與地價因素,合理價位住宅總是難得,也因此政府首長總願意在剪綵的影像中,扮演聖誕老公公的好角色。問題是:一旦這些住宅出售完成,低價、永續、可負擔等理想就此消失,住宅商品化,加上噌多米少,住宅政策淪為作秀政策,政府對弱勢者應該扮演的照顧角色,反而變成配角。

回到台中,這個家庭戶數86萬戶,住宅存量93萬棟的大都會,房子比人多,在住宅法通過後,今年底即將實施之際,我們該做什麼?能做什麼?可以有什麼樣的願景呢?

1. 積極面對將近20萬間的空餘屋,這些房子分散在台中市各角落,部分是投資客所有,可能另有打算,部分則處於閒置狀態,影響社區整體運作。如果可以組成一個公益租屋網平台,在低租金的前提下,促成一些房子的活化利用,且對所有者不造成負擔,將是社會住宅的一大突破。

2. 興辦或整建社會住宅必然面臨過去低價住宅與國民住宅的標籤問題,在部分地區甚至會出現非理性的鄰避情結,這是現實面必須面對的難題。政府能做什麼呢?可能的方法之一是:號召(enlist)名牌建築師與室內設計師投入社會住宅新建與整建,賦予一定的誘因與社會獎勵,破除社會住宅必然是低俗住宅的迷思。當設計行業與營造行業可以引入社會功能的時候,也是台中市社會改造的契機。

3.  緊密結合台中市大型社會團體:大型醫院財團法人(中國醫、中山醫、榮總等)、地區大醫院法人、17所國立及私立大學財團法人,這些單位本來就有住宿服務機能,例如大學學生宿舍包租與管理,如果可以借重這些組織加入出租型社會住宅行列,台中市的社會住宅興建與整建就不需要從零開始。試想,逢甲大學的校外學生宿舍開放十間作為畢業學生青年住宅、收取一定租金、納入正常經營管理體系,對逢甲與台中市而言,這是雙贏加分。


應該還有更多的方案可以想像,例如審計新村舊宿舍改裝為年輕家庭住宅等,只要我們用心看台中,這個大都會處處充滿社會住宅機會,我們沒有理由從零開始,市政府也無須藉口蓋一兩棟幸福好宅交差了事,不是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台中學研究進化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