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uat and Squatter

這段話令人重新思考[居住正義]的可能面向:

在法國,明明是你的房子,為什麼別人強佔了,你訴諸法律還要不回來?請你不要責怪法國的司法不公,這恰恰是居住正義的精神之一。法國制定徵收空屋的法律已經超過半個世紀,核心概念一直沒變: 房子是給人住的。既然你還有其他的住處,給沒房子的人借住一下,有何不可?它們並沒有妨害到你的日常起居。如果借住的人幫你抓漏、除壁癌、換管線,甚至種花、種菜,讓空屋有了生命力,增加房子的價值。可見他們比你更珍惜這個住處,更愛這個房子。借用一下、借住一下這棟被你冷落好久的房子,很好啊。 (引自巴黎不出售,羅惠珍,頁119)

 

甚麼是住宅?不就是給人住的空間嗎?當住宅被轉化為商品、投機品的時候,空著反而可以賺大錢,這時候我們不禁要問,住宅的核心價值誰來捍衛?

借住空屋,整建家園,難道比不上空屋待價而沽嗎?這樣的思維文化如何成形?如何落實?如何維持?真的是居住正義的一大挑戰。合法性與道德性的掙扎顯然是居住正義社會必須經歷的陣痛,借住一下當然會造成社區與財產權爭議,但是空屋變成庇護所的現實同樣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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