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問,這樣的農業區畫設從1970年代至今50多年,計畫與現實的差異,對規劃者與在地生活者而言,計畫存在的目的是甚麼?

試問,這樣的地籍分區,真的有助農業生產活動的進行與延續嗎?

最後,這樣的地景真的是農業區嗎?一棟又一棟千萬元別墅群,這與農業生產、運送何關?

這種農業區認定與運作標準,依據為何?

當我們無法從法定都市計畫書圖的內容找到住工商分區及農業區之間的邏輯,在計畫人口的框架下,住工商分區的總量變成規劃界線的最高指導,畫入住宅區並不代表此處會有住宅社區的出現,同理推之,在主要道路兩側畫設農業區,無視現況及歷史軌跡,農業區上的"農地"多數也與農業生產無法畫上等號。

在住工商分區及農業區之間的公共設施用地種類及配置,更是令人頭大的存在。各計劃之間存在的落差,令人無法理解。

就在龍井大面積農業區的東側,沿著大肚山麓,我們看到無法指認的都市計畫區。

公園用地被置入在高速公路的兩側,中間竟然還夾著一處國小用地。

農業區與住宅區設置的邏輯錯亂,主要道路側的農業區更是令人不知所云。

這種存在幾十年的計畫圖,一旦公告,似乎就沒完沒了。

住宅區土地上沒有住宅,住宅區街廓間的道路沒有開闢。

龍井國中在主要道路之間,龍井國小不在市區中心,這是甚麼規劃模式?

工業區?河道用地?保護區?農業區?鐵路用地?

這些名詞與實際街景幾乎沒有關連性,甚至任何座標可被指認。

這樣的計畫圖,通盤檢討一次又一次,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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