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觸到兩個都市計畫區,一個在竹東,號稱竹科三期,從1981年新竹科學園區啟蒙,1987年完成都市計畫擬定作業,453公頃計畫範圍內,一半畫成工業區,大概220公頃,現場還有重要的灌溉水圳及農業區,整個都市計劃竟然沒有劃設任何農業區。
這樣的都市計劃在表面上代表國家給了發展權,這裡將成為科學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對部分地主而言,農地終於可以變更成建地,但是對長期在此耕作成長的地主,都市計畫的到來代表生活方式及生存環境的改變,他們真的可以接受嗎?
這時候的台灣還在戒嚴時期,即使有意見,應該也沒有太多機會表達,更重要的,戒嚴時期代表資訊流通受限,或許很多地主根本也搞不清楚,他們的土地未來將成為竹科三期,成千上萬的工廠與員工將在此落地生根,豐富新竹科學城的內涵。
40年後,現場還是水圳與農業交織的地景,搭配些許既存的農業聚落。

都市計畫與現實脫節多年,重劃與區段徵收遭遇一波又一波的抗爭,進行多年的第二次通盤檢討嘗試將計畫拉回現實面,大幅降低工業區面積,增加住宅區及鄰里性公共設施,增加農業區劃設,希望能夠爭取更多地主的支持。

怎麼辦?給出去的發展權顯然很不理想,可以收回來嗎?
還是進行適度的調整,繼續走下去,農業紋理與農業時代留下的建設,面對大軍壓陣的都市計畫開發,成千上萬地主的意願,誰來整合?
另一個都市計劃在板橋與中和交界處,面積只有3.74公頃,這裡的土地原本被劃入台北市,因為隔岸無法管理,最後被納入台北縣版圖,分處板橋與中和農業區。

為了環河道路的開闢,這些土地被納入變更,成為可發展用地,前提是區段徵收。
結果,環河道路等不及,變更開發方式為一般徵收,自行了事。
剩下七個開發小單元,重劃也辦不成,區段徵收也沒多少人同意。
為今之計?
努力再拚一次,三個單元完成重劃,四個單元改採區段徵收。
這樣的都市計畫,如何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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