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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劃的重點是國家土地功能分區化,根據統計,台灣十年前有1436萬筆土地,2016年增加到1530萬筆土地(359萬公有、1160萬私有),功能分區與個別土地編定還有很大的落差,此工程如何啟動,如何落實,大家還在等待中。

高雄市則有144萬筆土地,過去十年來增加了10萬筆,公有土地35萬筆,私有土地108萬筆,國土功能分區如何與144萬筆土地的界線與地主期待結合,將是高雄國土計劃最大挑戰。畢竟這些土地已經擁有既有屬性,任何的改變,即使擁有正當性(環境敏感、農業需求、海洋資源等),還是要面對可能的挑戰。台北市土地面積只有高雄市的1/11,公告現值卻是新北市與高雄市的加總,28兆元對上高雄市的11兆元,這樣的土地價值,國土計畫以保育為主的價值,會帶來加分,還是減分?

功能分區的本質是土地使用分區,這部分在都市計劃區擁有清楚邏輯與執行機制,分區必須搭配公設用地,外加開發方式與管制規則。國土計劃的功能分區屬性差異大,區內有次分區,又有既有分區與用地編定,就是沒有公共設施用地的配套,更沒有執行機制,過去的開發許可勉強賦予開發案自行吸收公共設施用地的規範,只是這類公共設施用地往往只是狹義的區內設施,缺乏區域性連結,公共性其實相當有限。

全台灣將近10萬公頃(9.3萬)公共設施用地中,高雄市就擁有將近15000公頃,16%,台中市其次1.24萬公頃,13%,新北市1.14萬公頃,12%。三者佔了全國公設用地4成以上,負擔之重可想而知。高雄市的公設地面積幾乎是台北市的一倍(7340公頃),照理說,如果好好執行,高雄市的生活品質應該會優於台北市。在這樣的基礎上,高雄市的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如果不能善用既有公設用地,或者促成公設保留地的實踐,國土計畫何用呢?

其次,農業發展區何去何從?農業區究竟是要做為都市發展保留地,還是獨立為一定數量的生產用地,這部分需要高雄人集體智慧的投入,因為農地除了農用外,不應該排除複合使用,且要嚴格限制不當與污染性使用。工農綜合區可以比照工商綜合區嗎?從無到有的環評制度,可以加上從有到好的建成區環評嗎?

不管是加法,還是減法哲學,或許高雄市等地方政府需要與中央政府溝通的最大項目是,彈性吧。剛性的分區代表英明偉大的規劃,如此般的規劃真的能夠貼近地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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