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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南新吉工業區及高雄和發工業區案例得知,過往經濟部及地方政府主導的賣斷型工業區已經走到盡路,賣斷型工業區在產業轉型過程中已經製造出土地利益炒作的既得利益者,排擠新型產業的輪替。

新的工業區土地,不管徵收自私人用地或台糖土地,未來將逐漸朝向部分出租、部分先租後售的模式,前者由政府將產業用地握在手上,透過承租方式影響產業種類,刺激創投可能性。後者則是為了防止業界只買土地,不蓋廠房的投機行為,裡面預設了三到五年的買回條款。

這是加工出口區及科學園區行之多年的發展模式,如今終於全面開展。但是這個新走向對銀行及廠商也增加了些許不確定性,有別於過往單存買賣形式,出租與先租後售制度對銀行業而言,變成另一種新風險,除非買賣契約可以得到銀行的認同與支持。更甚者,出租代表逐年回收,而非一次回收,這對投資者而言,財務壓力在短期內勢必提高。

新型態產業區,包括台中水湳經貿園區、鎮南產業專區等,如何比照辦理將是觀察的指標。如果可以成功,這樣的轉變等同在住宅法與社會住宅之外,另闢出一條可長可久的社會產業用地的路徑,值得期待。

產業獲利不是壞事,過往的本業不賺錢,只靠土地副業賺錢的時代終於可以告一段落,對台灣產業轉型而言,這才是健康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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