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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課有同學提出簡報指出,台中市有多處汽車駕照訓練場皆位於未徵收之私人學校用地上,一旦依照地主願望解編後,這些汽車訓練場、羽球館等設施可能馬上面臨無地可用的窘境。

換句話說,很多的未徵收私人公共設施用地其實並非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說的,無需求。很多只是沒有被指定的需求,但是早有其他需求被滿足,當我們透過專案檢討方式將這些用地解編為可建築用地,地價勢必提高,此舉可能導致原來依賴這類土地維生的他項使用: 汽車教練場、羽球館、倉庫等設施,必須另外找適宜的土地,找不到的話,可能又是另一波違規使用的開始。

找的到嗎?我們的都市裡面是否有特定的使用別是屬於游牧型,在都市空間擴張過程中,這類型使用一直被驅趕游離,蒙古包與鐵皮屋是否有相似之處?

遊牧民族,游牧型產業、游牧型建築如何在一波又一波的都市空間改變中找到適切的永久聚落區?他們有此需要嗎?還是我們要繼續假設他們樂於游牧?這類游牧行為與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型態真的雷同嗎?還是在本質上有相當大差異?

Normadic是天生,還是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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