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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前,新聞這麼寫著:

台灣省確定1999年五月底全面實施都市計劃容積率,引起建築業及地主掀起最後一波搶照風潮,而與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全面實施容積率地區全屬供給過剩的中南部或次級都會地區,並逢房地產不景氣階段,以致建商觀望氣息濃厚,而地主則積極搶照。

根據台灣省建設廳統計,台灣省目前實施容積率地區約佔都市計劃區的七成面積,為加速推動全面實施容積率,台灣省政府在精省前,透過修正「台灣省都市計劃法施行細則」第三十條之二,之三增訂各地基準容積分級管制,依各地公共設施用地佔都市發展用地比值,每人居住樓地板面積五十平方公尺訂出不同級數的容積率,在此修正案中限定住宅區最低為120%,最高僅240%;商業區最高為320%,最低為180%,由於實施容積率管制結果,將造成基準容積比現行低許多,故在不願可建樓地板面積縮水的情況下,近幾個月未實施容積率地區陸續出現掛號搶照風潮。

由於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依現行採用基地面前道路寬度計算可建樓地板面積如住宅區臨十公尺到二十公尺道路時,其請照可建容積率達392%,但實施容積率管制後,可能降至120%,持有土地之地主其利益可能縮小三倍以上,以致地主對於長期持有土地,視本次最後一次搶照機會。

另一個報導也一樣:

 【記者鄭克興台北報導】全省將在1999年六月十八日起,全面實施容積率管制。內政部營建署昨日表示,省府已排定在十六日發出公報,期盼已久的容積管制將 在十八日凌晨起實施;按作業程序,各縣市應依各土地使用分區和公共設施特 性,個別訂定基準容積率,搶建風潮將走入歷史。

 原定六月一日實施的容積管制方案,因省府方面遲遲未能核批,這項政策何 時實施一直深受各方矚目。在內政部多方催促下,省主席趙守博終於在昨天批 了這份公文。

 營建署都計組長郭建民昨天下午證實,省主席趙守博已批准了這份公文,同 時,省府公報室也已排定在六月十六日的「夏字第六十期」省府公報中刊登發 布;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規定,全面容積管制將在發布日起第三天的 凌晨正式實施,換句話說,從六月十八日起送到各建管單位的建照申請案,都 將受到容積率管制的規定。

 容積管制是控制建築發展強度、人口總量及生活品質的手段之一。行政院早 在民國八十年間就已經要求內政部應全面實施容積管制,目前北、高兩市及金 門、連江縣及非都市土地均已實施容積管制,但台灣省都市計畫地區是透過都 市計畫專案通盤檢討,在細部計畫中訂定容積率的規定,各都市計畫地區實施 的時間不同,導致建商盲目搶建,造成房地產市場供需失衡。

 根據資料顯示,截至去年底止,只有北高兩市、金馬地區、宜蘭縣、新竹縣 和非都市計畫土地已經全面實施容積管制;全省未實施容積管制的土地占七五 .五%;至於非都市土地部分,仍有將近二.五%尚未實施。

 為配合行政院指示「全面容積管制」的政策要求,省府在施行細則修正案中 ,增訂了各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的基準容積率:住宅區是一二○%至 二四○%,商業區是一八○%到三二○%,工業區是二一○%,行政區及機關 用地是二五○%;其餘市場、文教區、農漁業區等分區,則從一二○%到二五 ○%不等。

 郭建民指出,全面容積管制實施之後,除了可以使房地產市場的供需逐漸平 衡,讓空屋與餘屋過剩的情形不再惡化,對於提升都市整體環境品質,將有正 面助益。

20年過後

幾個議題值得深入探討。

1. 搶建的房子進入中年期,原來搶到的容積率已經賣給使用者。消費者買到搶來的容積是一次性消費,還是永久產權?

2. 如果是一次性消費,當建商將所有容積樓地板轉售給消費者後,搶建得到的高容積已經消失。買到50坪房屋的消費者未來改建權益可能只有一半。

3. 如果是永久性產權,是否代表全面實施容積管制存在兩套標準,搶建在先,因為捷足先登,所以不受容積管制影響。

 

 

房市建照量暴增老屋恐怕不再夯|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容積全面設限,未來2年恐掀搶建潮【聯合報】 @ 大台中房地產即時新聞:: 隨意窩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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