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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原由

新竹縣關西鎮,人口不到三萬人,鎮內中豐路當年是省道台3線的舊路所在,1974年被都市計畫規劃為15公尺寬的都市計畫內2號道路,當時由現在的公路總局維管,並於1991年5月由原來的省府核准徵收準備拓寬。沒想到1992年台3線改道了!路線往東改走現在的路徑,導致2號道路(中豐路)原來被列徵收的土地有部分因此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同年2月就被核准撤銷徵收,但是路寬卻沒有一併變更修正,依舊維持15公尺寬,並改交關西鎮公所管理、養護。

新竹縣政府表示,關西鎮公所對於這條都市計畫道路的公共設施保留地迄今別說是開闢公共設施,就連用地取得都還沒完成,這造成地主使用土地的權益受妨害,間接導致地主跟住戶間的爭端。

2020年5月底,前述11戶住家大門前方1、2公尺遠處,先被地主或搭設鐵皮圍籬、或放置廢棄車輛宣示土地所有權,因影響住戶通行,形成罕見的「關西奇景」而引發各界熱議。

怎麼辦?

縣長楊文科獲悉後雖立刻召開協調,地主次日也自行僱工拆除且移除廢棄車輛,但因地主跟住戶間始終無法達成解決的共識,1、2個月後地主改在前述土地上種樹,迄今樹已長近1層樓高。

縣府工務處表示,由於關西鎮公所決議,打算用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的方式,解編掉這些當年應徵收卻沒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他們擔心如此一來只會惡化地主跟住戶之間的爭端。

特別是前述11戶的建物都是1991年合法申請建築且取得使用執照的房舍,加上前述的地主土地仍屬於都市計畫的道路用地,且已完成建築線指示及核發房屋使用執照。因此為了兼固地主跟住戶的權益,縣府決定先代替鎮公所用協議價購的方式來解決,平息兩方的民怨。

自稱地主兄長的何先生電話受訪說,地主同意縣府的作法,至於引發地主和住戶都困擾的土地約有31坪。

現場奇觀

地主在住戶屋前栽種的樹木高已近1層樓。(圖由縣府提供)

新竹縣府決定代替關西鎮公所跟地主爭取協議價購,徹底解決民宅前被樹擋的「關西奇景」。(圖由縣府提供)

都市計畫圖

很奇怪,這竟然位於保護區土地,唯一可能性: 這些建物是在都市計畫核定前就存在的既有建物,可是新聞報導,這些建物是1991年才申請使用執照,1974年都市計畫就在此區畫設15米計畫道路,照理說,保護區應該在當時就確定了,怎麼會出現合法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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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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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與期待

此類擾民的地籍存在,照理說,應該由政府主動介入,很可惜的,我們在現實社會看到的狀況是,此類畸零地現象在各地製造地主間的矛盾,甚至出現一坪百萬、獅子大開口的鬧劇。既然是不可利用的土地,地政單位應該主動因應、主動收購,主動媒合該類土地的合理利用,土地法的地權保障與財產權保障不應該被無限上綱,合理地用也是土地法賦予政府部門的權利與義務。

關西中豐路奇景不是特例,其實是公路局在各地遺留的歷史問題,台中大雅舊省道也有同樣的畸零地鬧劇,夠了就是夠了,地政司醒醒吧。既然是土地行政最高主管機關,封閉自己被動等待案件上門的時代應該走入歷史,台灣各地方類似案件一堆,地方政府長期也是抱持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這種民怨累積其實很嚇人。

主動發掘,主動介入,在這民智已開的時代,沒有人會說政府多管事,這種積極態度是新時代政府應作為事項,覺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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