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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都市計畫係於1973年發布實施,面積458.5公頃,計畫人口5萬人,其中公共設施用地約113公頃。其中龜山都市計畫於1973年規劃之初,考量變更範圍南北兩側地區皆為陡峻山丘及河川等自然景觀,不宜做都市發展使用,宜保護其原有自然景致,不使濫墾或汙染,以保持其原有景觀風貌,故劃設保護區63.52公頃。

檢視桃園市都市計畫圖,偶然瞥見東南角一偶,就在南桃園都市計畫工業區及非都工業區土地的山坡上,存在一處隸屬龜山區,非都山坡地保育區乙種建築用地、農牧用地、特目用地、殯葬用地參雜一起的幸福社區,隔著龜山都市計畫保護區,赫然出現幸福國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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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這是甚麼年代的產物?社區開發的目的為何?該社區的非都用地很奇怪,乙建竟然是一長條、又一長條,中間竟然是未登錄土地,長條社區的上方還有一處特目用地社區,好像也是幸福社區的一部分。

這是一處位於山坡地保育區的連棟住宅社區,住宅單元屬於乙種建築用地,道路竟然屬於未編定土地(往好處想,應該是公有地),這樣的用地編定,實在很難想像,該地區的民意代表知道這種存在嗎?桃園市地政單位怎麼沒有嘗試先將社區道路用地重新編定為交通用地?

這是化外之地嗎?還是特別的存在?桃園市國土計劃如何對待此類稍有歷史的非都"聚落"。

假設這是30年以上的社區,誰是開發者?此類社區的開發者,當時想甚麼?幸福,因為人人有屋可買,有屋可住嗎?幸福,因為位處都市邊緣區,天高皇帝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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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沒有太多農業活動的都市聚落,因為是非都土地,改天都市更新時間到了,這類地區如何啟動更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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