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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柯文哲:安全的大巨蛋- Gossiping板- Disp BBS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2022.6.14質詢很有意思:

游淑慧最後直言,整件事情都非常荒謬,遠雄的財務報告市府很多地方不同意,很多要調整,甚至沒有核定,卻把這份報告給了安侯,最後依據這份報告做財務分析、算出分潤機制?「這到底是把安侯莊孝維(台語),還是把大家莊孝維?」;游淑慧最後要求柯回去再研究相關內容,沒有核定的東西,憑甚麼當一份財務分析的基礎資料?最後柯文哲點頭同意。

北市台北市體育局今天再次回應,強調興建大巨蛋體育館的最主要目的,是提供一個不受風雨影響的優質室內運動場地,而當場地建造完成後,希望營運廠商盡量多舉辦一些運動賽事,但運動場館經營不像一般商業活動會有高額利潤,甚至可能會有貼錢辦理情形,這也是很多球團或賽事需要靠財團支持的原因。

北市體育局直言,「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三歲小孩都知道天底下不可能有這種事情。」因此市府希望未來大巨蛋營運廠商盡量多舉辦運動賽事,自然得提供一些必要的誘因,故將營收分潤的營業收入項目扣除舉辦運動賽事收入,是充分合情、合理的方式。

但游淑慧晚間也反駁,強調大巨蛋當初讓遠雄加蓋附屬商業設施,就是要給他合理的利潤,如今給了又讓遠雄删運動賽事,體育場館同意挪作他用?那未來整個大巨蛋園區到底是運動園區還是商業園區?如果失去運動主要元素,那這一個案子就喪失根本精神。

全文】大巨蛋建照3月闖關辜仲諒組新團隊拚明年試營運

想像一下,台北大巨蛋能做甚麼?

大巨蛋 什麼時候才會完工呢?母雞孵一顆蛋要 21 天,東京巨蛋費時 3 年,而 台北大巨蛋 動工到今天已經耗時 11 年了,可是不僅連台灣第一座大型室內體育場都沒孵成,更衍伸一系列的爭端。

大巨蛋經歷的歷任市長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大巨蛋專區

大巨蛋 興建原因!

1991年11月10日,這天是中華職棒總冠軍戰的第七戰。在臺北市立棒球場(室外場地)上,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與現場11,000 名觀眾,一同觀賞著這場殊死戰,突如期來的一場大雨卻打亂了賽事。正當主辦單位準備宣佈延賽的那刻,全場球迷激憤的高喊:「我們要巨蛋!我們要巨蛋!我們要巨蛋!」

不知是早就有這個打算,還是為了平息現場民怨,郝柏村立刻回應,保證政府會興建一座不會被天氣干擾的室內巨蛋球場。正因為行政院長的這句話,也推動了大巨蛋計畫地展開。

興建大巨蛋的地點是最初也是最關鍵的問題,從黃大洲市長時代傾向蓋在關渡平原,後來經過不同黨派的市府團隊的各種評估後,才改到了今天的位置。

從1991年開始,經過漫長的等待, 2004 年大巨蛋案 才正式對外招標,並於兩年後,北市府與遠雄簽下 BOT 合約。 2011年開始動工,當時是預計2015年10月就能完工,2016年4月正式開幕,誰也沒想到時至今日(2022.6), 大巨蛋還是沒有辦法使用。

大巨蛋權利金的計算!對於超額利潤的部分將會以預估營業收入 120%,搭配包底抽成的方式來收取。也就是說,假設未來大巨蛋一年營收 100 億元,那就只收取包底的權利金;如果營收大於 100 億元的話,除了本來就要收取的包底權利金,超出 100 億元的部分再依比例抽成,如果超過 0%~20%就收取第一級超額權利金,超過 20% 則收取第二級權利金。

主體建築與附屬設施的裁量標準: 主從

這是都市計畫管制的重要項目,一個大巨蛋有其主要功能,此功能的滿足可以產生附帶效應,進而出現附屬設施,兩者的關係應該是主從,而非平行。假設巨蛋舉辦運動賽事不列入權利金計算,那很簡單,將其改為公辦場地即可,透過公家資源促進體育賽事的發展。既然有附屬設施,就是拿東補西的機制,在此前提下,跳過運動賽事收入等於放棄附屬設施的必要性,實在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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