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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30  雲林縣長張麗善,忍辱負重的雲林人成就了台灣社會

雖說18世紀末美國的獨立宣言早已宣示「人生而平等」的概念,但豐滿的理想下呈現的卻是骨感的現實,而台灣各縣市的發展際遇則是大相逕廷,數十年來雲林縣民所承受的遭遇更是如此。而即將實施的〈國土計畫法〉則將逼迫雲林農民永世只能以農為業,被桎梏在農地上難以翻身,變相成為號稱AI科技島上的農奴

與台灣其他縣市相較,雲林因「風頭水尾」、嚴苛的生活環境,因此造就雲林人吃苦耐勞、堅毅純樸的良善特質。因此,過去數十年來當台灣經濟工業化與科技化的歷程時,雲林人則毫無怨言地扮演無名英雄,承擔各項配合台灣經濟發展所需的重責大任。

於是乎,當各地紛紛推動促進高科技產業時,雲林則負責守護糧食安全的職責。當國家打造台灣的石化產業時,雲林人則默默以健康換取對台灣稅收的貢獻,每年上繳中央超過700億的稅金,全台排名第十名。但在統籌分配稅款的制度下,雲林縣獲得的分配卻微乎其微。整體制度的不公,雲林縣似乎成為次等公民。且醫療資源不足不均的情況下,雲林人的健康更缺乏保障。

然而,雲林擔任台灣糧倉與守護糧食安全的角色早已超過一世紀,儘管雲林人從未抱怨,但不表示中央政府可將雲林人的靜默視為理所當然。直率的說,〈國土計畫法〉對於農業縣非常不公平。它以糧食安全為名,在全國範圍劃設了74至81萬公頃的農業區,雲林縣就佔了全台十分之一的面積。但遺憾的是,當其他縣市大可無所顧慮地招攬高科技產業時,負責維繫糧食安全的農業縣的發展機會也被扼殺了

因此,雲林縣提出「農業權」主張,強調農業大縣承擔糧食安全重責大任之時,中央應同時考量農地發展受限後,對農民及農業縣的經濟影響,將農業貢獻度納入財政劃分權重內使農業有足夠的發展量能,減少城鄉間之差距,創造就業機會,減少人口外流。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的能源政策同樣也徹底忽略為創建台灣經濟奇蹟而默默犧牲的雲林人。麥寮電廠承受了台灣總體電力近4%,即使抱怨空氣污染,但雲林人理解基礎電力的重要性。且再生能源中無論是光電、風電、水力發電等,雲林縣更名列前茅,供獻良多,雲林人可說是默默成就台灣的整體發展。

然而,早在111年12月時,在雲林縣政府積極推動能源轉型的努力下,麥寮電廠及天然氣接收站即通過環評大會審查,將加速天然氣接收站及發電廠的興建,減少空污及溫室氣體的排放。這才是當務之急。

過去台灣創造各項經濟奇蹟、達成諸多傲世成就之時,雲林人已吃了太多苦。如今,中央政府以守護糧食安全之名,抑制農地的轉換使用機會,強迫雲林人如同農奴般被束縛於農地上。與此同時,為遮掩民進黨政府能源政策的荒謬與缺失,民進黨非但不思檢討自身的缺失與毫無積極作為,反而想方設法巧立名目,只為在農地上種電。例如,面對雲林西部農地,不肯為其重劃建置農水路,卻直接以「低地力農田適合種電」之由,將其直接劃入綠能發展區

其實,台灣人民要的很簡單,合理的電價,穩定的電力,不要增加人民的負擔,不要影響人民的生活品質。試問,這樣的能源政策很難嗎?

我們無意繼續糾結於過去的歷史,但若要展望未來,必須釐清過往的教訓、重新認識雲林人為台灣所做的犧牲貢獻。唯有如此,才能獲致區域均衡發展之目標,因能源政策所導致的衝突始能消弭。

農地是忍辱負重代名詞嗎?

雲林縣一二三

根據雲林縣統計年報,雲林縣已登記土地面積13.2萬公頃,公有土地約4.1萬公頃,私人土地近9.1萬公頃,公有地比例大概佔3成。

除了納入都市計畫區1萬餘公頃,約7.7%,非都市土地,12餘萬公頃,占比超過九成。

非都市土地12萬公頃中,農牧用地8.1萬公頃,占比66%,約2/3,其次可建築用地甲乙丙丁建地9748公頃,占比約8%,工業丁種建築用地面積5024公頃,兩者加起來佔雲林非都市土地3/4。

中華民國縣市統計要覽指出,全台灣2022年農林漁牧產值達5387億元,前8名縣市分別為雲林縣889億元、屏東縣726億元、彰化縣705億元、台南市643億元、嘉義縣493億元、高雄市436億元、台中市371億元,南投縣337億元,8縣市加起來4603億元,等於全國85%,這些縣市全部集中在中南部。

雲林縣農林漁牧889億元,佔全國16.5%,獨占鰲頭,雲林縣與屏東縣(13.5%)產值加起來近30%,這也難怪雲林縣長會急著跟屏東縣農地畫設一比高下。

農地是忍辱負重代名詞嗎?

農業權可以換甚麼?

顯然農業權一詞具備區域特質,值得中央政府重視。

但是張縣長的農業權是要用來換甚麼呢?保留更多的宜農土地,取得更多的中央補助金?還是設法將農地變更其他使用,換取更多的發展機會?

如果是前者,張縣長希望得到的中央補助款額度大概多少?每年50億元?100億元?這些錢要用來做甚麼?補貼農地農用?還是補貼農民生活?

如果是後者,雲林縣這麼多鄉鎮市,那些鄉鎮市優先變更?根據甚麼標準?農地轉作他用,真的有利地方發展嗎?

地方能源政策,還是中央地方能源政策?

張麗善縣長指出,面對雲林西部農地,(中央)不肯為其重劃建置農水路,卻直接以「低地力農田適合種電」之由,將其直接劃入綠能發展區。低地力農地何去何從,顯然是爭議焦點。

首先,低地力農地主想要甚麼?這部分張縣長沒有清楚指出,如果農地主想要的是投入更多農業資源,促使地力提升,此舉涉及地主意願、地方能力及中央協助三個介面。

其次,劃入綠能發展區提供低地力地主新的選擇,除了農用,這是新增使用,並非二選一。

換句話說,中央綠能政策方向是提供雲林西部農地一個新選擇,而不是阻礙農地發展。如果需要農水路建構,依然可以持續進行。

雲林縣忍辱負重嗎?

1994年7月,30年前的今天,雲林六輕正式動工,填海造陸2603公頃,園區內擁有56座石化相關工廠,年產值高達1.5兆元。

六輕當初承諾的帶領雲林發展顯然還有很大的落差,30年後,六輕起來了,雲林人還ㄋㄨㄥ在農業大縣與工業大縣之間掙扎。

對台灣人而言,雲林接納六輕是忍辱負重,卓毋庸議。

但是,對雲林人而言,擁有超過八萬公頃的優良農田,且持續餵飽台灣人的胃口,當然是光榮的印記。

國土計畫與國土功能分區的出現當然不會讓既有的農田消失,反之,只會更好,增加更多的農業以外的選擇。

值此階段,雲林人應該關注的是,農業產值及農業相關人口如何有效提升加值,只要決策得宜,中央沒有缺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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