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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人口2.6萬人,面積約5400公頃的地方設置金融科技智慧園區,預期2000多人在此上班,田園風光、小鎮生活。

現況是一般農業區養殖土地,利用8公頃興建46棟7-12樓廠房,外加2.5公頃左右生活空間,及6.8公頃公共設施用地,這樣的非都開發案,想甚麼?地價因素?區位因素?素地大小條件?

這種類型的土開會拼湊出甚麼樣的工作環境?甚麼樣的工作環境可以較不受區位條件限制,有地即可。

這是典型離線產業區的概念嗎?作業區不需要與實際戰場何在一起,這是研發、數據、後勤中心,只是這樣的園區能夠吸引甚麼樣的人才?人才來了之後,是要適應地方情境,還是改造地方現況配合演出?

這是區域計畫過往多年容許的空間想像,我們還要繼續演下去嗎?

甚麼是產業園區?一個自成一體的生產作業中心而已,還是一個與在地現況可以結合的配合體?金融科技人才需要甚麼?田園風光還是都市活力?

有土斯有業,業來了,待多久呢?這家公司主導人是郭建成黃、黃忠信等人,他們看到甚麼?這個園區與金管會設立的金融科技園區有何差別?他們真的有看到台商回流的用地需求嗎?還是,他們只是看到農地變建地的興奮感,日後在此工作的宅男宅女、大數據、高科技、金融管理專業人,還是要自己找到自的春天與冬天。

台灣的區域計畫怎麼會變成這樣的體制?把關開發申請案的天平到底要放在那一端?大哉問又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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