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很幸運地,有此難得的機會參與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縣市國土計畫的審查作業,這是2018年4月發布全國國土計畫後,國土計劃所指定的第二個重點工作: 各縣市政府依據全國國土計畫指示,完成各自的國土計畫,按照國土法的精神,2020年4月底要完成審議,發布實施。2022年4月進一步根據國土計畫內容,完成功能分區圖說,將縣市境內每塊土地的分區身分證完成註記。

歷史性,因為這是台灣各縣市政府首次將境內土地全數納入規畫管理體系,過去的都市計畫區與非都土地,落差很大,各行其事,透過國土計劃四大功能分區的畫設,各縣市境內土地將在一致的分區體系下,依序納管。過去的綜合發展計畫,雖然企圖心高,但是因為沒有法定地位,隨著政治人物來來去去,綜合計畫也只能變成歷史書,甚至連書架上也找不到。

歷史性之二,因為這是前所未有的規劃嘗試,可以說,沒有人是專家,每個人都在摸索討論中,緩慢前進,有些人可能因為業務需要,所以在某些方面想的深入一點,但是往往也僅止於此。甚麼是計畫人口、活動人口、水電垃圾等基礎設施設備、成長管理步驟,宜農土地、功能分區細分類等名詞,看似易懂,其實各個充滿不確定性與地方不同考量。

農5就是一個好例子,有些縣市因為怕引起農地主反彈,選擇不畫設農5,有些縣市,例如宜蘭縣,竟然很大方地將所有都市計劃區內的農業區一次全部劃入農5,誰對誰錯呢?

農1與農2的分野也出現有趣的地方差異性,屏東縣堅持要將多數私人農業土地劃入農2,即使部分土地屬於優良農田,理應劃入農1。

因為參與與凝聽,所以得到一次又一次學習與反省的機會,這是難得的學習之旅,值得珍惜。唯一遺憾,首都台北市與嘉義市沒有提出國土計畫,福建省金門馬祖也沒有。

很難想像,國家首都城市竟然選擇放棄國土計畫,只願意參與最後下半場的功能分區圖說製作,這種心態與格局,不禁令人納悶,這是那門子首都,完全沒有引領的風範。

1. 2月10日第一個上場的是: 新北市

2. 2月18日: 苗栗縣

3. 3月3日: 花蓮縣

4. 3月9日: 基隆市

5. 3月10日: 桃園市

6. 3月11日: 新竹縣

7. 3月17日: 嘉義縣

8. 3月19日: 新竹市

9. 3月24日: 高雄市

10. 3月25日: 台南市

11. 3月26日: 屏東縣

12. 3月27日: 澎湖縣

13. 3月30日: 雲林縣

14. 3月30日: 南投縣

15. 4月6日: 台中市

16. 4月7日: 彰化縣

17. 4月8日: 台東縣

18. 4月9日: 宜蘭縣

這麼密集的專案小組審查會,好險,營建署有個蔡玉滿科長,這種長期培養的優質公務員,在此關鍵時刻,臨危不亂,全心投入,令人敬佩。18個場次,我只能參與14場次,且有兩個星期一場次只能短暫參與,實在可惜。

見證歷史很有趣,因為參與帶來累積性,當然也帶來更多的疑問,甚至一度懷疑,撰寫國土計畫法的先進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寫甚麼嗎?將國土納入如此狹隘的四大功能分區,卻又開了一個大洞要在後段管制規則嘗試填充台灣社會各種正面表列與負面表列的使用行為與開發行為,簡直就是開倒車回到比非都管制規則還不如的境界。

我們會白忙一場嗎?民間社會對城鄉發展區與農業發展區的認知真的不足嗎?已經劃設的將近85萬公頃農業發展區及23萬公頃城鄉發展區,真的可以呈現下階段的國土管制方向嗎?

老實說,我存疑。

 

4/9第十八場次: 宜蘭縣國土計劃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縣市國土計畫
    全站熱搜

    台中學研究進化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