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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麵粉公會在1972年公會要聞中提到: 1971年11月10日理事長吳敦禮先生因事去日本,1972年7月8日自日本來信,以年高多病入院療養,請辭去理事長職務,經提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咸對理事長之處境寄以莫大之關切,當決議致函慰問,並資助醫藥費新台幣十萬元。這段新聞道盡吳敦禮先生在麵粉公會最後的身影。

誰是吳敦禮? 吳敦禮(1905-197?),

吳敦禮是20世紀初台中大甲人,念過北大與東京帝大,擔任過外交官,二次大戰後回到台灣,他擔任台灣麵粉公會理事長長達14年,從1958到1972年,照理說應該是一個在業界頗有代表性的人物。

但是,我們要問,誰是吳敦禮?他的姪子郭清海(頁52,1924年生,吳敦禮是他舅舅,中國大學政治經濟系肄業,1946年回台灣),還在大甲嗎? 吳克竣與吳敦禮是同一人嗎? 吳墩烈是吳敦禮兄弟嗎?此人曾任大甲公學校老師。

其次,為什麼一個念北大政治系及東京帝大國際關係的畢業生,歷練過外交官及北大教授職,最後會變成一位麵粉製造商,甚至成為全國麵粉公會龍頭,最後卻從日本消失?

從有限資料爬梳下去後,我們竟然發現,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因為涉及時代背景及政權輪替,更與台灣社會中央與地方權力更迭有密切關係。

我們查到的有限資料,吳敦禮是台中大甲盤營口人,生於1905年,10多歲的時候跑到台北念今天開南商工前身的台灣商工學校,這是1917年台灣人集資開辦的第一所私立職業學校,吳敦禮17歲畢業後,約在1922年選擇到對岸中國廈門補高中學歷,然後進入北大政治系就讀,換算一下,他應該是在1928年前後進一步申請到東京帝大專攻國際政治與外交史,1932年畢業後,他選擇回到中國外交體系工作,除了跟隨在汪精衛手下,他在外交體系也一路升官到駐外總領事,可算是大甲地區少數的名人,吳敦禮在1945年日本戰敗、國民政府來台後回到台灣大甲發展事業。

很顯然地,他戰後回到台中刻意地與外交體系關係切割,化身為商人背景,一切從頭開始。

我們根據有限資料得知,吳敦禮回到大甲後曾參選台灣省臨時省議員失敗,之後投入大甲蓆帽外銷及麵粉廠工作,因為熟捻外交工作,他看到戰後出現的美援麵粉及小麥商機,於是他在1953年與地方望族代表集資在大甲火車站南側設立大甲製粉工廠,一開始的品牌為金雞排麵粉。5年後,應該是事業有成,他當選台灣麵粉工會第四屆理事長,我們猜測他應該是長的很體面,口條又好,看在那群不重視學歷的工廠老闆眼中,選吳敦禮擔任理事長應該比較好在台北中央與政府溝通協調,就這樣,他連任了7屆理事長職務,長達14年的時間,直到1973年才同時卸下大甲麵粉廠負責人工作及麵粉公會理事長職務。對照於後來接手理事長的苗育秀,只有高中學歷,實際生日沒人清楚(一說1907年,一說1920年),麵粉公會的理監事及會員們在1970年代應該有洗三溫暖的感覺。

總結而言,一個二次大戰前投入中國外交工作10多年,戰後卻有將近30年時間,從外交官變身商人,投資事業遍及製糖、製鐵、製油,甚至生物科技等,只是我們不清楚,文獻中提及他有四個小孩,他們有回到台中嗎?他們還在台中嗎?如果在,怎麼大甲人會對吳敦禮這麼生疏,幾十年的朦朧美,怪哉,這其中的政治品味,應該值得後代台灣人細細品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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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台中大甲火車站南側中山路1段792號的大甲製粉廠,直到1990年代還有生產麵粉、2014年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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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史料,很沒有系統,整理中

中研院許雪姬曾經以學術文章闡述歷經日本統治時期及戰後國民政府來台初期,部分知識分子相關工作與身分的隱諱問題。根據許教授的爬梳(頁51),吳敦禮是1905年出生,大甲中山路1段792號,1922年畢業於臺灣商工學校後,毅然選擇到中國入厦門集美高中,後升入國立北平大學法學院政治系,力求深造。大學畢業後又東渡日本,考入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大學院,專攻國際政治與外交史,造詣甚深。曾先後著有『國民政府外交政 策』及『日本幕末外交』諸書,頗為世人所重。

1932年畢業後即被國民政府外交部延攬為亞洲司編譯員,1934年派赴巴拿馬總領事館任領事(一度代理總領事館務),而後調回外交部,在情報司辦事。1937年12月中旬,由王克敏領導的北京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他被任命為行政部外務局科長。當1940年汪精衛「還都」南京,仍稱國民政府,他續任行政委員會外務局長, 兼國立新民學院教授 。1940年出任菲律賓領事館總領事一職,1941年汪政權與日本加強關係,因此10月乃派任汪政權駐日本橫濱總領事,到1942年10月才離任。回南京後離開外交部,而到北京大學擔任東亞外交史的客座教授。戰爭期間,吳敦禮曾奉命撤往重慶, 這時他已有4個小孩,妻子又有孕在身,家屬不能同往,乃決定逃到香港。後經朋友勸誘欲赴南洋,但因妻子猶豫難決,乃做去南洋及平的籤,抽中北平後決定去北平。先到北京大學教書,再到南京外交部任職。

戰後1949 年欲競選臨時臺灣省議會議員卻落選,戰後到1956年投入帽蓆業、植物油、麵粉業的業績有所敘述。任職南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煉鐵、大甲製糖有限公 司、新興獸疫血清股份有限公司等常務董事及竹南油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根據大甲文武里紀錄,大甲製粉廠創辦人吳敦禮先生是1927年7月16日成立之大甲讀書會會員,當時由於參與漢學研究活動而喚起了吳先生的愛國民族意識,激發了抗日愛國精神,而從事反日活動,輾轉到中國念書,1934年曾被奉派巴拿馬任外交官,戰後才回到台灣。

同治年間,福建泉州府同安縣吳姓遷居大安港,經營貿易。至吳文時遷居大甲營盤口,其子吳敦禮北京大學畢業,並任職北京大學教授,且曾接受政府派往巴拿馬認領事秘書。戰後回大甲合資創建大甲製粉廠。地方將吳家的文相、郭家的武將,合稱文武里。

根據台灣設計史網紀錄,吳敦禮:早年至大陸求學,後任北京大學教授,民國18年(1929)政府派駐巴拿馬? 1926年12月,張我軍、吳敦禮、陳清棟三人提議重組「北京台灣青年會」,獲得大多數學生支持,旋於1927年1月2日在北京法政大學舉行成立大會,到會者約20人,推舉張我軍為主席。會中,決議發行會報,並即投票選舉洪炎秋等五人為編輯委員(〈北京台灣青年會成立(記事)〉,《台灣民報》142號,頁5)。

根據大甲鎮志上冊(343頁),杜清、李聰和朱麗早於1901年即設立大甲第一家大甲蓆帽商行,元泰商行。社尾的陳啟明早於1922年即設立德明商行為大甲帽出口商,1929年,台中州製帽產量佔世界六成,其興盛可見一般。二次大戰後百廢待舉,眼見大甲草帽市場潛力,出生於盤營口(今天的文武里)的吳啟禮從北平返回大甲,並於1947年連同黃金爐、陳啟明、張丁貴等人創立台中縣帽蓆商業同業公會,爭取台中縣帽蓆銷日配額,顯見,吳敦禮先生在此階段為大甲蓆帽外銷重要推動者之一。

1950年大甲區榮獲台灣區小麥增產競賽冠軍頭銜,小麥生產進入成長期。

大甲製粉廠時代 1953年-2014年

民國38年政府撤退來臺,並接受美國援助。曾任外交領事秘書的吳敦禮,倡議地方仕紳運用美國小麥的援助,開辦大甲麵粉製造廠。大甲仕紳有德化黃家、 頂店周家、鐵山許家等多人合股投資大甲製粉廠,1953年,大甲黃清波、吳敦禮、周和發、易金枝、楊緒乾、許雲陽等人於南陽里創立大甲製粉廠完工生產,製造金雞牌粉類。 董事長長期為吳啟禮先生,直到1972年6月第十屆第二次大會之會議手冊才換為楊緒乾,1990年第十七屆大甲製粉廠董事長改為黃顯明先生。隔年,1973年麵粉公會理事長由苗育秀(1920-2004)接任,吳啟禮先生擔任理事長總計14年,1958到1972年。

因為沒有其他線索,我們先大膽假設,吳啟禮先生應該是在此階段出現些許問題,1905-1972。另一住址為台北市金華街205號之一(2樓)。

1937年創立的大甲農校,於1954年8月接受美援,定名為臺中縣立大甲示範農業學校,校長劉金扁。

吳敦禮與新台灣雜誌

《新臺灣》係1946年2月15日在北平創刊,十六開本,每期十六頁,由新台灣社出版,梁永祿擔任發行人,迄5月1日止共發行四期。其中1至3期為半月刊,第4期改為月刊,也成為終刊號。又,第2期起,版權頁上加列曹哲隱為主編,以迄終刊止。

新臺灣

《新臺灣》雜誌係「台灣省旅平同鄉會」的機關刊物。戰後初期,台灣人士滯留北平、天津兩地共約二千餘人。其中,北平將近千人,天津約有一千二百餘人,兩地分別有同鄉會的組織。「台灣省旅平同鄉會」係1945年9月9日在北平西單大光明戲院開成立大會,出席者共有五百多人,選出執行委員七名,即梁永祿、洪槱(炎秋)、林朝棨、張我軍、張深切、吳敦禮、洪耀勳;監察委員二名,即陳天錫、蘇子蘅。九名執監委均為抗戰時期留平的高級知識份子,其中洪炎秋、張我軍、洪耀勳、蘇子蘅四人當時任職北京大學。

「台灣省旅平同鄉會」旋於9月11日開第一回執行委員會,議決各委員之職務如下:主任委員(即會長)洪炎秋,事務委員洪耀勳,文書委員張我軍,連絡委員張深切,調查委員吳敦禮,學務委員林朝棨,宣傳委員梁永祿。同鄉會成立的主要目的,係全力與政府各單位連繫,安排船隻讓滯留北方的台灣同鄉能儘速回鄉。

為了讓華北台灣人儘速回鄉,北平與天津(會長吳三連)兩個台灣同鄉會更進而成立「台灣省平津同鄉會聯合會」,以加強會務之進行。

在「聯合會」的運作下,另外又成立了五個團體組織,互相協力,分工合作。一為台灣革命同難同志會;一為台灣省教育協進會;一為台灣革新同志會,會長為林鷹(少英,即林子瑾);一為新台灣建設協進會;一為台灣省旅平醫師聯絡會。這五個會的共同大目標,就是希望糾合同志,各盡所能,以協助政府把台灣建設成一個全國的模範省

在平津台灣同鄉會為了回鄉問題忙得不可開交之際,接連又發生了兩件對台灣人傷害最大的事件。一為懲治台奸問題,北平當局以漢奸嫌疑罪名將江文也,柯政和、謝廉清、彭華英、林廷輝、林文龍、謝呂西等等著名人士逮捕入獄;一為發佈「台灣人產業處理辦法」,根據該辦法,凡屬台灣人之私產,得由處理局依照行政院處理敵偽產業辦法之規定,先行接收保管及運用。事後,等台灣人民凡能提出確實籍貫,證明並未擔任日軍特務工作,或憑藉日人勢力,凌害本國人民,或幫同日人逃避物資,或並無其他罪行者,經證明確實無誤,其私產在呈報行政院核定後,才能予以發還。其中,尤以後者,影響台人權益最大,在全國台人中引起了軒然大波。

「台灣省旅平同鄉會」之創刊《新臺灣》雜誌,其主要目的,乃在為台人之喉舌,以言論強烈反對政府當局之上項措施。這是在中國各地成立的台灣同鄉會中,惟一出有刊物者。對於陳儀主政的台灣省諸多行政措施也給予嚴厲的批評,終導致雜誌雖遷回台灣,卻無法在台繼續出版而被迫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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