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母親節,因為有母親,所以有了後代,人人皆有出生日,從母親身體擠出的那一天,個體生命才有了意義。

台灣四百多處的都市計畫呢?是不是每處都市計畫都有明確的出生日呢?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只是多年來少有人對此提出疑問,也因此各鄉鎮市的都市計畫書對此語焉不詳,充斥著似是而非的文字,令人摸不著頭緒。

在常民社會,被生出的小孩大概可以分成兩種: 父詳、父不詳,前者在法律上有明確規範,後者,母親部分疑義不大,但是父親是誰,可能也不是母親說了算數。

不管如何,出生日應該是重大指標,有了出生日才能知道一個人的年紀。

台灣都市計畫史: 初始篇

台灣的都市化現象其實在19世紀中期就出現,港口開放後,來自各國的商人在港口區進行貿易行為,連帶造就了港口城市,安平、鹿港、大稻埕等港埠城市在19世紀末期已然成形,只是這些地區在當時並沒有明確的發展計畫,任由商人地主透過協議方式,進行必要的建築行為與通行路徑。

這樣的狀態在日本殖民政府來到台灣後有了戲劇性變化。為了打造日本人生活區,日本殖民政府請來國外技師進行地形測量,就下水道工程、自來水工程及市區打造工程進行一系列的規劃作為,並以此為基礎依序在台灣各大區域選定市區改正計畫區,進行有計畫的市政建設,這是台灣都市計畫的濫觴。

日本人在台灣50年陸續在各地建置了72處市區改正計畫,面積大約5.2萬多公頃,計畫人口326萬人,過程中也因為1935年中部大地震後重建需求,而於1936年通過了都市計畫令等單行法規,奠定了台灣都市計畫、建築管理及市地重劃等法制基礎。

台灣都市計畫史: 戰後重建篇

二次大戰後,頓失被殖民地位的台灣人又被迫納入中華民國版圖,成為被接收區,最後成為國共內戰的另類戰場:收容來自中國的國民黨政府軍民數百萬人,百廢待舉,物資缺乏,民不聊生,直到1964年都市計畫法第一次修法,台灣社會才勉強進入穩健的發展期。換句話說,從1945到1964年,台灣的都市歷經了相當程度的克難時期。

因為換了新的政權,原本在日本時期公告的市區改正計畫是否依序有效,這應該是少有人討論的課題,從一份1953年台灣省政府公布的都市計畫概要,我們卻看到一個很詭異的資訊: 日本時期的市區改正計畫已經轉軌都市計畫,以白紙黑字形式存在,只是如何公告,根據甚麼法律?效力何在?卻少人討論,主要原因不外乎,當時的台灣社會依然處於訓政時期,來自中國的憲法草案只是空中樓閣,一切法律規章,蔣介石統治集團說了算,社會少有異議,也少有挑戰的空間。

1953年台灣省政府公告一份台灣省各市鄉鎮都市計畫概要,其中包括74處都市計畫區,計畫面積66,010公頃,可容納之計畫人口3,325,490人,17處都市計畫區之計畫內容只有道路,其餘57處都市計畫區之計畫內容包括至少公園、水路、學校等現代化設施。

試問,這是甚麼文件?在一個沒有都市計畫法的社會公然宣示都市計畫的存在,這些計畫如何運作?這些計畫是法定子女,還是私生子?誰是這些都市計畫的母親?還是他們來自孤兒院,這是集體被認養、被豢養的孤兒?

這是很有趣的歷史,也有待更多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自我檢視自己,想想自己的出身與出生。這些都市計畫書的內容是誰寫的,根據甚麼?更重要的,有部分都市計畫區的出生年月日令人充滿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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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台灣都市計畫史大謎團:

1. 1949年屏東縣潮州與恆春都市計畫

從1953年概要表中發現,屏東的潮州與恆春宣稱自己的都市計畫係於1949年8月18日公告實施,這是甚麼樣的概念呢?在國共內戰最激烈的一年,兩個屏東縣的鄉鎮公所在公佈欄公告實施都市計畫,可能嗎?兩地的鄉鎮長在想甚麼?這時候蔣介石集團還在忙於作戰與撤退,怎麼台灣島上有人這麼理性地規畫著三十年後的未來?

潮州鎮的都市計畫面積519公頃,計畫年期是1978年(30年後?),計畫人口是2.2萬人,計畫內容包括: 街路、園林大道、公園、機關學校與醫院用地,在國共內戰氛圍中公告實施具備如此前瞻的現代化都市計畫,第三任潮州鎮長陳朝海在想甚麼?他是誰,怎麼會趁亂計畫呢?

後代的潮州鎮長們,你們有想過陳鎮長的用心良苦嗎?70多年過去了,潮州鎮1949年的都市計畫被實踐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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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創舉區在屏東恆春鎮,也是1949年8月18日公告實施都市計畫,計畫面積155公頃,計畫年期1978年,計畫人口1.5萬人,計畫內容包括:街路、公園、綠地、廣場、機關、學校及市場用地,同樣是具備現代化理念的都市計畫書,還比潮州多了廣場及市場等項目。令人刮目相看。

就在同一天1949年8月18日,本來就有都市計畫的台南市、嘉義市(早一天8/17)及鳳山鎮也修正公告,顯然在這一天,台灣省政府想做點事,只是後代的我們,不知道發生甚麼事情。

2. 1953年創舉: 天母村與內埔鄉

就在台灣省政府於年底公告各鄉鎮市都市計畫概要的同一年,1953年2月2日,台灣又多了兩處都市計畫,包括陽明山天母村及屏東內埔鄉,一南一北。想像一下,這時候的台北縣只有兩處都市計畫: 板橋與瑞芳,陽明山管理局轄下竟然也有兩處。

陽明山天母村(此計畫名稱及計畫已然消失?)計畫面積100公頃,沒有計畫年期,計畫人口1萬人,計畫內容包括: 道路、公園、綠地、廣場、機關、學校及市場用地,幾乎是恆春鎮都市計畫的翻版,只是範圍略為縮小。

屏東縣內埔鄉都市計畫面積252公頃,計畫年期1982年,計畫人口1.5萬人,計畫內容包括: 道路、上下水道、公園、綠地、廣場、政治、學校及市場用地,使用的名詞更驚人,以政治用地取代機關用地,有夠直白。

當時的內埔鄉長是李禮郎先生,他是誰?他在想甚麼?怎麼內埔鄉會與天母村同時參與這場新訂都市計畫的盛會? 南北呼應,住在陽明山的蔣介石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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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都市計畫史: 1964年後

這是另一個大憲章的開始,影響至今。

只是,當我們至今還不清楚你我他的都市計畫從何開始,如何開始?有沒有可能是,半路殺出的訓政體制程咬金?

試問,我們對得起過往的規劃先賢與首長嗎?母親節的這一天,想起這個題目,實在令人有著些許感傷。我們真的願意背負著母不詳、父不詳的罪名,繼續走下去嗎?

每次在都市計畫審議會場上,一個又一個無辜的地主及後代們,用無奈的語氣闡述著我們的土地已經被劃為公共設施用地幾十年了,政府到底在那裏?看著鄉鎮市公所的承辦們,一臉無辜的表情,與我何干,不禁納悶著: 或許就是因為我們根本不關心都市計畫的出生日,導致我們對都市計畫內容的無感,也因此讓台北那群官僚可以肆無忌憚地大筆一揮,用全國一致性的官話,要求解編後的公共設施地主回饋百分之45的土地。

回饋機制本身沒有對錯,只是,這真的是全國一致性標準可以涵蓋的項目嗎?沒有父母的各地都市計畫孤兒,就這樣被豢養在全國一致性的都市計畫回饋標準,真的與我何干?四百多處的都市計畫,不論地價水準,不論地方差異性,不論問題嚴重程度,真的可以在全國一致性的雨傘下,一筆勾銷嗎?

每個都市計畫皆有其出生的背景,或許大家都有長大成人的共同目標,只是,他們不可能長成一樣的大人,都市空間內涵本有個體性,一旦我們將所有計畫埋在莫名的群體意識中,任其失去自明性,換來的,應該不是各有特色的都市計畫區,而是沒有個性、沒有脾氣的橡皮圈。

展望未來,讓都市計畫回歸地方自治吧。

1955年9月9日台灣天字一號陳情書: 內埔鄉民劉慶財陳情撤銷內埔都市計畫,可歌可泣的公文書。當時的台灣省主席嚴家淦認定,應毋庸議,結束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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