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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社區都市計畫源自1970年代台灣都市計畫盛產期,1973年發布實施,面積553.63公頃,計畫人口4.4萬人,其中使用分區422.2公頃,公共設施用地131.3公頃,佔計畫區面積不及1/4,約23.7%,算是設施貧乏地區。

大社都市計畫比較特別的地方是,特種工業區101公頃,同時也有農業區113公頃,這是工農並重的體現嗎?一個都市計畫區1/5特種工業區,1/5農業區,實屬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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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屋,還是廢路?

事件現場是大社區大新路巷弄內社區道路,這裡在1980年左右有一整體住宅社區開發案,總共26戶,應該是合法建物,在住宅區上面蓋住宅,而且只有一張使照。結果在1984年左右,因為地形測量圖尚未將該社區納入底圖,規劃者以為是空地,為了讓大新路可以直接通到東側主要道路,就在該社區中間畫了一段八米道路。

合法建物,新增計畫道路,40年來相安無事,直到農業區變更住宅區之區段徵收案啟動才赫然發現,這條道路如果開闢將導致10戶住家受到影響,這些部分及全部位在計畫道路上的建物必須拆除,才能開闢道路。

如果你是規劃者,你會怎麼做?為了一條巷弄的開闢,穿腸破肚?還是選擇廢除計畫道路,讓一切回歸正常?

回到40年前,只要規劃者稍微用點心,在畫設道路的同時多一點空間感,實際到現場走一走,或許這條道路根本不會產生,後續的歷史就往另一條路走了。

只是,我們無法回頭,只能面對現實,計畫道路已經劃設,區段徵收評估作業即將開展,已經存在的道路,一旦一計畫開闢,十間房子就會被拆除。這些屋主何其無辜,他們跟鄰居們買一樣的房子,卻有著截然不同的命運。

答案很明顯,這條計畫道路必須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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