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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個"算有趣"案例,新北市新莊地區都市計劃有一處機關用地,占地將近兩千坪,稅捐處用了其中一部分興建辦公室,留下機關用地一小塊私人土地,沒有徵收。

如果你是這塊土地地主,你能怎麼辦? 等待下一個政府機關想到了,再行編列預算徵收利用之? 要等多久呢?

這時候,只要動動腦筋,事情就有轉圜餘地。

申請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以自己先人名義,申請一個紀念圖書館,如此一來,即使是公共設施用地,私人也可以申請建築,土地還是自己的,照理說,地價稅與房屋稅應該不高,因為是具備公共價值的建築用。

實際上呢? 有任何規定你必須公開該建物,供大眾使用嗎?紀念圖書館,可以自己記念啊!

總之,自由心證,這是你花錢蓋的,當然是你家。

新莊都市計畫

這是一處1973年公告的計畫,也是輔仁大學所在地,計畫內容有點怪,計畫人口41萬人,使用分區佔了七成多,還有將近400公頃工業區,公共設施用地卻只有2成多,即使多數已經開闢完成,怎麼看也怪怪的。文小十幾處,國中、高中卻不怎麼顯眼。改天要花點時間來解構一下,這處滿50歲的都市計劃,因為該計畫直到今天還是將私立輔仁大學33公頃用地放在公共設施用地部門,且地處兩個都市計畫區交接處,幾十年沒變的地景,這幾年開始出現劇烈變化,真不知,輔仁校園如何自處?以不變應萬變嗎?沙漠中的綠洲,還是即將被淹沒的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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