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來,超過百萬公民以連署方式,在體制內尋求不適任立法委員的罷免,很可惜地,大罷免運動走到盡頭,不適任立委得以續任。

我們沒有贏,但是,台灣並沒有輸,因為努力的過程中,我們進一步釐清台灣人共同資產的價值: 民主、自由與法治。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的行使本來就是民主社會一環,只要透過正當程序產生的結果,當然要受到各方的尊重。

反之,"他們"並沒有贏,因為在大罷免過程中,不適任立委的舉止受到箝制,顯然,他們自知理虧。

如果他們認為自己贏了,繼續重蹈覆轍,TRUST ME,台灣人還是會找到更好的方法來制衡他們的違法、濫權。

在這樣的基礎上,我們只是沒有透過選舉淘汰這群人,沒有贏不代表輸了選舉。

沒有達標,下次繼續努力,甚至要更努力。

同理,他們繼續擔任立委,只是現況的延續,何來贏了選舉之說?

因為我們清楚知道,我們堅持的價值具備普世價值,這樣的價值對比於違法濫權的立委舉止,當然不會輸、不能輸。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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