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初收到一份來自中華民國住宅學會的電子報告,名稱為整體住宅政策研究及白皮書,這是源自住宅法第五條的常態性研究(為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需要,中央主管機關應衡酌未來環境發展、住宅市場供需狀況、住宅負擔能力、住宅發展課題及原住民族文化需求等,研擬住宅政策,報行政院核定。),主辦單位是國土署,計畫主持人是張金鶚老師,預算300萬元。
報告書很長,四百多頁,分成八個單元,最後成果匯入2025年住宅政策白皮書,後續是否成為官方文件,不得而知。
從租不到、租不起、租不好、買不起到換不起等問題,如何邁向租得到、買得起、住得好到住得久,這是普世價值,也是公共政策關注的重點。
整體報告書架構有一摘要:
我國住宅政策發展,第一個十年(2005 年)以「住者有其屋」為目標; 第二個十年(2015 年)轉為「住者適其屋」,由擁有導向轉向居住適切性; 目前第三輪檢討,將延續「住者適其屋」的個體需求觀點,我們更希望 以「居住正義」作為總體框架,回應社會對公平與保障的關注。
2025 年整體住宅政策總目標規劃,在總體「居住正義」下,達成個 體「住者適其屋」之理想。
居住正義包括「居住安心」、「居住公平」、 「居住保障」及「居住尊嚴」四個面向。住者適其屋包括「居住空間」 的合適、「居住區位」的適宜、「居住環境」的適切與「居住價格」的適 中,強調「居住品質」、「居住價格」與「負擔能力」的合理。引導不動 產市場朝向「健全住宅市場」、「整合住宅補貼、「提升居住品質」及「完 善住宅治理」四大目標發展。
若干想法補充
1. 這是全國性報告,但是全國各區域及地方對住宅問題認知、定義及住宅政策著力點及執行力有相當程度落差,只談全國性議題,缺乏區域性及縣市間差異的討論,讓本研究變成雙北住宅政策,而非全國觀點。
2. 缺數字引導及具體政策目標值,全篇以形容詞居多,有如浮動標靶,放諸四海皆準,但是卻沒有目標值與著力點,住宅存量與土地使用量等皆須有座標指引,這也是區域差異最大之處,比如說,農地使用方式,社會住宅總量(10萬戶到100萬戶)及區域數量的指引等。
3. 中間型住宅定義不清,且缺乏目標值建議,如果使用權住宅是下一階段努力重點,設定全國總量及區域比值才有可能形成政策作為。
4. 除了缺乏地方指標,都市與鄉村住宅市場差異大,應該要有明確的中央指引。
5. 住宅階梯的定義模糊,且沒有數字推估,講了等於白講。各縣市社會住宅在各階梯顯然可以扮演不同功能,但是卻沒有明確指引。
6. 國土計畫的連結部分,真的不知所云,無法評價。(建立國土計畫法規畫管制與使用現況落差之改善機制?)
重中之重: 花費或投資
花費與投資至今沒能得到釐清。花費spend傳達的是,政府花錢搞建設,蓋房子。投資invest傳達的是,政府投資社會住宅,穩健社會發展。
社會住宅存量當然是社會投資,其中涉及部分公共資源的投入,但是重點是社會穩定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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