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來,國家扮演能源提供者重要角色,穩定又安全的能源是社會發展基礎,水與電開發與水與電力供應似乎理所當然為政府壟斷。
這裡的國家,好像只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能源領域的角色卻有點模糊。
如今,再生能源的出現與強化正在改變這樣的平衡。
當農地電廠不在只是發電廠,而是農業設施一環,更是綠色能源夥伴,農業收益將包括: 發電收入、農業收入及綠能收入,三合一收益將創造新的農業生態與地景。
各黨對再生能源顯然具有高度共識,只是如何達成,過程中的阻力來自何方,各界似乎有不同解讀。

能源政策真的是政黨較勁的場域嗎?沒有慮電的台灣,產業會有國際競爭力嗎?
TGR transfer of green energy rights有沒有可能繼TDR之後,在空間規劃及環境治理領域帶來新的契機,令人期待中。
當綠能不在只是一種能源選項,而是一種製造業的標配,例如RE100,能源供應將有機會變成全民運動,人人皆有責,人人皆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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