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聞,台北市長蔣萬安在 2026 年初提出「無菸城市」計畫,核心思維從過去的「指定禁菸區」轉向「原則禁止,例外開放」。

  • 政策轉向: 效法東京模式,目標是讓室外街道全面禁菸,僅在特定地點設置吸菸區。

  • 科技執法: 規劃導入 AI 煙霧辨識系統 與空氣品質感測器,偵測違規吸菸熱點,提升稽查效率。

這是看似合理,且得到多數市民支持的政策宣示,對沒有抽菸的人口,二手菸的影響令人不悅,政治人物以此向多數無菸人口表態,也是政治正確做法,只是此類政策的執行成本與預算編列如何進行,令人好奇。

台灣地區從1997年通過菸害防制法至今已近30年,第五章涉及吸菸場所的限制也逐年加嚴,第十八條列出學校等13類場所為禁止吸菸區,全面禁菸,第十九條則條列圖書館等戶外指定抽菸場所外,禁止吸菸,沒有設定指定場所者,也是全面禁止吸菸。

菸害防制法最有趣的地方是第七章罰則(27-44條),洋洋灑灑列了18條,占了該法律的四成比例(18/47)。

台北市衛生局為逐步推動「無菸城市」願景,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規定,公告「2026台北燈節」自115年2月25日至3月15日活動期間,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西門、花博展區分別設置3個、2個吸菸區,籲請參展民眾遵守禁菸規定,意即「行走不吸菸、吸菸需在指定區」,共同營造健康賞燈的無菸環境。

這項活動有趣的地方在於,台北市政府沒有充分說明,吸菸指定場所的區位選址原則,兩處及三處指定吸菸場所的設計是為了方便吸菸者滿足菸癮,或者是透過極度不便的設計模式,進一步降低活動場所的吸菸干擾。

花博園區屬於相對封閉區域,在該類場所設置指定吸菸區,看似合理,但是該位置明顯是在人行道上,在車水馬龍地方允許吸菸群聚,有點奇怪。

西門展區幾乎是城市新舊街道組成的範圍,全部是戶外空間,在中華路側靠近公車亭與電話亭的中間設置吸菸區,這是甚麼設計邏輯,則是令人無法理解。

30年來,公共場所室內吸菸已經走入歷史,吸菸者對此也沒有太多的反彈。至於戶外吸菸規範部分,政策擬定者似乎還停留在邊緣與隨意的區位選址考量,且該類指定地區的菸蒂收集及處理也不盡人意。

無菸城市是理想,值得推崇,雖然短期內國家稅收及健康捐也會受到些許衝擊,但是不可否認地,菸品至今還是部份成年人生活一部分,在不干擾人的前提下,既然要排除二手菸的衝擊,所謂指定吸菸區的設計與管理是否也要考量吸菸者的需求?

一昧地讓沒有吸菸的人口主導吸菸區的指定與管理,對吸菸者也是一種傷害,對城市的進步、城市景觀改善反而背道而馳,實在可惜。

吸菸區綠美化,吸菸區菸蒂蒐集筒設計等元素其實可以同步併進,讓抽菸者有更舒服的空間,尊重他們的需要,有這麼困難嗎?過去種種為所謂的邊緣作法,應該盡早走入歷史。

集中吸菸區無效論

另有識者指出,《世界衞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8條要求締約方除了在室内公共場所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大眾,亦應在適當時在其他公共場所(即室外及半室外公共場所)採取保護措施。全球大部分國家均循着不斷擴展無煙環境的方向發展。世衞《全球煙草流行報告》顯示,被評定無煙法例到達最佳水平的國家(即已禁止在醫療處所、教育處所、大學、政府處所、室內工作場所、提供食物的場所、提供飲品的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八類場所吸煙)已由2007年的10個大幅增長超過七倍至2022年的74個。報告亦建議 39 個有吸煙區規定國家取消相關規定,以令無煙法例達最佳水平。此外,一些國家亦已採取更嚴格的措施,禁止在戶外及私人場所吸煙,例如禁止在機場吸煙及設置吸煙區(如匈牙利、愛爾蘭和泰國)、禁止在載在兒童的車輛內吸煙(如愛爾蘭、紐西蘭和英國)、禁止在有兒童在場的戶外範圍吸煙(如芬蘭、墨西哥和泰國)等。

精準配套,透過公私空間創造指定吸菸區,加入使用者需求設計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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