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位於台灣特殊地理位置,既是北部、也是東部。18世紀末漢人進入蘭陽平原後,開墾至今已成為一個目標人口50萬,現況人口45萬的縣份,面積約21萬公頃,分成12個鄉鎮市,其中南澳與大同兩鄉面積就佔了2/3,其餘10鄉鎮市只剩下1/3,約7萬公頃土地。宜蘭市與羅東鎮則為前兩名人口集中區。
羅東鎮土地面積其實不大,約1100公頃,其中將近一半(550公頃)納入都市計畫區,計畫人口約7萬人,15年前,羅東人就想著如何利用都市計畫區外圍約105公頃農業區(保護區實為誤植)充實市區嚴重不足的公共設施用地,都市計畫變更案走了快15年,總是陷入宜蘭沒有成長需求的迷思中,歷經四任縣長而無法取得中央都委會的同意,現況人口(7.2萬人)早已超過計畫的7萬人。都市計劃無用論,似乎隱含其中。
來到2018年初,這105公頃農地即將變身為公園與住宅的混住區,透過區段徵收手段將取得北側與南側50年防洪與滯洪公園用地,計畫人口多了1.5萬人,住宅區多了幾十公頃,走了15年,這是遲來的正義,還是遲到的破壞?大家都在看著。
這105公頃土地共有1245筆土地,1366位地主,公有地才佔6%,不到6.4公頃,剩下的上百公頃土地分屬上千位私有地主,這些人是誰?他們還在耕作嗎?將近一半的共有土地存在任何糾紛或土地炒作可能性?呈現空地狀態的土地將近6成,農業使用中的土地只有1/4,其他的14%土地上則有住商工等既存活動,這些活動是否合法,至少在積極計畫與開發推動前,原則上與社會法律體系及執法體系並沒有太多的交集,自己發照自己用。
農業區變更案顯然有明顯的地域差異,很多人寧願反對變更,也不願意正視存在於農地上的農舍需求,好像沒有綁架這些優良農田晚上會噩夢想到糧食安全的危機。殊不知,這些他人的農地,除了耕作外還有很多的可能性,破壞性建設看似殘忍,有時候反而隱含更多的創意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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