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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是當代規畫的核心,進步式規劃隱含數量的成長與預期,在台灣此舉被轉換成計畫人口,計畫增加的人口啟動非都市土地轉化為都市土地的步驟,通常是以農地轉化為主。

當這個步驟走道盡頭的時候,當代規劃不知所措了。因為人口不再成長,甚至出現反成長,在此當下,兩個關鍵問題立即浮現: 已經完成的計畫顯然與發展現況不合,即將到來的未來與過去的預估天南地比。

怎麼辦?

要將已經給出去的發展量要回來可能嗎?是否涉及先蓋先贏的疑慮?

要將不在成長的未來放入計畫將導致沒有數量可以分配的困境,這怎麼規劃?

減的哲學是否只代表數量的縮減?有沒有其他可能性?

要回答這些問題就要先回到基本面: 城市發展有沒有存在適量的概念?適量在過去有人解讀為最適城市規模,或者基本城市規模,minimum city size,美國學者傾向將此數量訂在20-30萬人口之間,這個魔術數字代表該城市具備一定經濟與人口規模,卻又不至於過大、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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