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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Memory)是神經系統存儲過往經驗的能力,關於記憶的研究屬於心理學部科學的範疇。記憶代表著一個人對過去活動、感受、經驗的印象累積,有相當多種分類,主要因環境、時間和知覺來分。

基於現在我們對於記憶形成機制的認識,廣為接受的模型將記憶過程分為三個不同階段:

  1. 編碼:獲得資訊並加以處理和組合。
  2. 儲存:將組合整理過的資訊做永久紀錄
  3. 檢索:將被儲存的資訊取出,回應一些暗示和事件。

記憶系統的三個階段就像一條流水線一樣,將進入的刺激信息流轉變為能夠被存儲和回憶的有意義模式。這個三階段模型最早是由理察·阿特金森(Richard Atkinson)和理察·謝弗林(Richard Shiffrin)於1968年提出的,該模型在一定的加工和修改後被廣泛接受。

 

這是文獻,也是參考資料。憑著這樣的認知,我們要問,隨著年歲增長,我們記憶了甚麼?甚麼留下了,甚麼流失了,這是單純的生理機制,還是自我意識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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