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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汙染無所不在,有些是有意識的被製造,有些是無意識的作為。汙染製造者又可分成兩種:合法的、非法的,前者是社會必要之惡,很難避免。後者是犯罪行為,沒有任何妥協空間,犯罪行為當然要受到制裁。

介於有意識與無意識之間,介於合法與非法之間,有灰色空間嗎

反空汙是一個有趣的概念,因為我們要問: 誰會贊成空汙?如果是一個沒有人反對的概念,說出反空汙要訴求的對象是誰?反對製造空汙的真正內容是甚麼?全面性反對一切空氣汙染行為,還是反對特定行為。如果是後者,反對的標的如何取捨?誰來決定?以汙染大咖為主,還是以可預防、而沒有預防的對象為主?

同理推之,要乾淨的空氣,因為很想要,所以會採取必要的措施與行動,達成目標。甚麼乾淨空氣?無塵室等級,還是可接受範圍等級。如果是前者,目標可行嗎?有意義嗎?如果是後者,可接受的標準誰來訂定?

反對或贊成?

這是社會運動有趣的兩個命題,反對A當然有利得到更多人集結,形成氣候,反對的標的:汙染消失後,集結自動消失。贊成B比較抽象,因為你的B與我的B可能不同,導致集結不易。

近年在台中興起的反空汙運動,他們反對的標的很清楚,只是,我們可以反問,他們贊成甚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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