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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美國念書的時候,喜歡看美式足球比賽,一個大學城配上一個可以容納八萬人的球場,平常時間球場一片寧靜,秋天來的時候,比賽日的週末小鎮搖身變成人肉天堂,看球的觀眾們一大早就來自各地,湧入小鎮等待中午或者晚上的球賽,校園草皮上,三兩家族邊烤肉,放著音樂,彷彿世界已然靜止,就等足球裁判吹動開賽的哨子,Go Gator,小城瞬時陷入瘋狂。

一個八萬人的大球場,其實一年只用六到七次,其餘時間處於保養期。這種經濟效益怎麼評估呢?可是這好像不是大問題,因為只要本地球隊能夠贏球,誰管他用幾次,這就是運動內化的氣質,爽到極點,誰管你經濟。但是這麼說並不代表球隊不賺錢,反之,一個大學足球隊只靠著電視轉播與周邊商品授權與銷售,不但肥了小鎮商業,更豐富了大學城的內涵。

台北市大巨蛋,正式名稱是台北市文化體育園區,位於忠孝東路四段與光復南路及市民大道之間(捷運國父紀念館站),佔地約19公頃。他的前身是1937年啟動的松山菸廠,廠區內樹木林立,高峰期員工人數高達2000人(1987年數據),年營業額超過210億元,1998年停止生產後,台北市政府於2001年將其指定為第99處市定古蹟。其中辦公廳、製菸工場、鍋爐房、一至五號倉庫為古蹟本體,並將蓮花池、運輸軌道及光復後新建倉庫一併納為古蹟保存範圍,2002年行政院同意台北市政府將其規劃為台北市文化體育園區。

基本上,台北市政府將整個18.9公頃的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一分為二:8.7公頃古蹟區隸屬文化局管轄,10.2公頃體育園區隸屬教育局管轄,這也是大巨蛋興建位置,遠雄集團早在2004年5月即取得BOT優先權,期間因為與劉培森興建球場費用差距三十多億元,拖了兩年多的程序變更,終於在2006年10月3日與台北市長馬英九完成大巨蛋的BOT簽約作業。

根據遠雄集團的資料,大巨蛋將包括可容納四萬人的多功能體育館一座(可以比賽棒球、辦演唱會、國際展覽、大型集會)、購物中心一座(計畫由漢神百貨進駐,將有電影院進駐)、五星級觀光飯店一座(計畫由遠來飯店進駐)以及辦公大樓,據傳造價高達230億元。換句話說,這是一個複合都市設施,並非單純的體育館。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開發計畫,引起部分當地居民與環保團體的疑慮,他們進一步籌組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該聯盟反對「以商業利益為考量的體育園區」,主張松山菸場舊址應作為都會森林公園,並要求其規劃審查過程應更公開,容納更多市民的參與。從周邊居民的角度而言,他們要的是一座兼具工業文化價值的公園,而非更多的商業與人潮活動。

除了大巨蛋與周邊居民間的開發內容衝突,大巨蛋經營團隊本身內部也有商業糾紛至今未解,原參與投標的協力劉培森建築師與營造廠商在遠雄取得經營權後卻被解除參與權,遠雄集團自己找到國際級日本建築事務所與營造廠商參與規劃與設計,這個糾紛已然陷入各說各話,外人只能霧裡看花。

這個團隊成員變更也促成後來大巨蛋計畫內容大變動,兩年來整個開發計畫還在都市設計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作業中,更嚴重的,原先預定九月份可以完成審議作業,進入實質開發階段,監察院竟然來個糾正案,投下可能導致台北大顆蛋破殼的炸彈。

看到今天(9/23)遠雄集團在各大報紙刊登的半頁廣告,對整個事件的未來發展,實在讓人不解,當初的都市計畫變更案倒底預設什麼活動在此產生?當初的都市規劃過程與審議過程或許有公開的必要性,否則事情繼續發展下去,應該不會有贏家。

這是什麼城市?一顆蛋孵了三年,竟然回到原點,這個過程到底台北市政府學到什麼?大巨蛋公司學到什麼?更重要的,台北市民得到什麼?台北人有空應該去高雄市看看那一顆大粒蛋吧。






從工業區變成特定專用區的松山菸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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