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上市公司紙廠已經在一個地方紮根近50年,養活將近800位員工,每年貢獻至少5億元直接薪資,廠內生產工具也從簡單設備轉變為高科技設備,成為以廢紙為主要原料的大廠。
即使多年前曾有臭味與汙染爭議,在地民眾與廠方以積極態度尋求解決方案,降低汙染的威脅。
這時候,如果它要在既有廠區擴大原料儲存空間,根留在地,合理嗎?
答案其實有點複雜,因為既有30公頃廠商的周邊已經非昔日阿蒙,科學園區及觀光景點已經在周邊陸續現身,原本的農地想像已經變質了。
合理的儲存空間當然以廠區周邊農地為佳,只是這些土地是私人的,根紙廠當日承租台糖大面積土地比較起來,這些細碎的農地價錢已經不斐。聽說廠區正對面的甲種建築用地成交價每坪25萬元,連丁建也有18萬元,這明明是沒有公共設施服務的非都土地,竟然叫價比都市土地還熱門。
園地擴充有困難,次佳解可行嗎?就近找地。
就近尋找合理價位農地,找了又找,找到距離不到一公里的台糖大面積農地,算一算快4公頃,租了下來,堆放廢紙原料,看似合理。
合理不代表合法,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有其管制使用項目,堆放廢紙原料顯然與法規不合。開罰。
然後呢?放棄租用的農地,繼續尋找合適的土地,還是設法就地申請分區變更,使其合法。
這是次佳解的結局,尋求分區變更。
只是,最佳解呢?紙廠周邊的農地持續荒廢中,農業生產價值低,為什麼不將其納入紙廠範圍,省掉廢紙原料二次運輸的程序。
答案出在,在台灣土地需求者只能透過被動規劃方式,有土地需求者主動申請分區變更。
可是,如果政府主動變更,將紙廠周邊土地變更為合理分區,納入紙廠作業區範圍,生產流程不是會更順暢嗎?
為什麼,我們只能依賴被動規劃,不能透過主動規劃,主動換地,促成雙贏?這樣的制度設計對誰有利?整體社會真的受益嗎?
事情真的有這麼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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