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我與大我
對多數人而言,住家空間是生活的全部。出了家門,就是別人的。前者是小我,後者是大我。
假設住在大樓,出了家門的電梯間與樓梯間,真的是別人的嗎?
假設住在平面住宅,出了家門的道路,真的是別人的嗎?
假設你是大學校長,出了校門的車道與人行空間,真的與大學無關嗎?
小我存在的目的就是捍衛個人利益,公共利益是他人的事情。
犧牲大我、成就小我? 三民書局案例
這是一家成功的出版社,短短幾十年時間劉老闆累積了不少財富。故事焦點是萬大線捷運車站用地需要徵收劉家土地,劉老闆三年前去世後,事情本來很簡單,擁有繼承資格的配偶及子女可以選擇被協議價購或參與捷運車站聯合開發,真的沒辦法才要走上徵收這條路。
三年多了,劉家五人沒辦法就該筆30多坪土地的繼承達成協議,導致政府單位找不到繼承人洽詢徵購意願,由於捷運車站工程在即,主辦單位只好將案子送內政部徵收小組申請強制徵收,每坪土地價值將近500萬元,30多坪土地加上建物,價值將近2億元,每人均分金額三千多萬元。
事情解決了嗎?看起來還沒結束,因為子女與母親間的訴訟還在進行中,聽說這筆土地只是其中一筆爛帳。大家都想繼承,但是誰來負擔遺產稅呢?
可是從劉家子女角度,他們當然是合法繼承人,當然可以主張參與聯合開發,它們拒絕強制徵收,他們希望政府單位繼續等下去,等他們家人間的訴訟告一段落。
聽起來合理嗎?如果政府選擇這條路,代表公共工程必須等待私人恩怨糾紛告一段落才能啟動,小我大於大我。
這不是對錯問題,也不是不合理價錢徵收問題,而是私人家族恩怨凌駕公共事務,如果官逼民反等字眼還是被用上,我們不得不懷疑: 此民菲彼民,大民也。
小我不是不重要,而是不能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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