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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查詢新北市相關都市計畫圖說,無意中發現30年前由中央政府主導的淡海新市鎮計畫區旁邊竟然還有一處特定農業區,且該土地上還設有飯店與漁人碼頭等設施。

甚麼是特定農業區?既然是新市鎮特區的碼頭區及漁港區,為什麼幾十年下來,沒有人,沒有單位願意正視這個現象,只會將就地將特定農業區土地透過變更編定方式,更改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1991年1月就發布實施,距離今天剛好30年。為什麼擬定淡海新市鎮計畫呢? 為紓解台北市中心成長壓力,提供中低收入民眾居住問題,中央政府於1989年決議優先進行「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 工作,因為計畫面積廣闊,預計分三期三區開發。計畫面積1756公頃,計畫人口高達30萬人。

30年了,現在淡海新市鎮有多少人呢?更重要的,怎麼一個新市鎮計畫的港口區還是非都土地,中央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到底有沒有人想過: 規劃是一項整合資源的藝術與科學,既然啟動的新市鎮計畫,就不應該放任一個計畫自生自滅,且無視周邊環境與計畫屬性不相容。

怎麼辦?趕快將漁人碼頭區納入淡海新市鎮計畫區吧,饒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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