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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都委會組織原本是二級單位,都委會本身獨立運作,且有專責幕僚人員,基於此傳統,高雄市都委會委員有列席市議會備詢的慣例。即使後來都委會幕僚人員已經併入都發局區審科,成為都發局內部業務單位,都委會委員列席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備詢的傳統還是沒有廢止。

這是一個有趣的制度設計,兼職的都委會委員出席市議會委員會接受議員質詢,每位議員十分鐘,上下午場次一整天。

都委會獨立屬性:傳統還是包袱?

都市計畫在本質上是地方事務,非本地人要對一個地方有一定熟識度其實很不容易,也因此美國地方督委員(Urban Planning Commission)運作皆為地方自治項目。

台灣則不然,都委會在本質上為三級制,地方擬定機關(鄉鎮市公所)為第一級,縣市都委會為二級,中央都委會為三級。這樣的制度設計係出於防弊思維,都市土地寸土寸金,很容易引誘犯罪,透過不當的變更案圖利自己。基於此,都市計畫審議工作不能全部下放地方,否則會出亂子。

然而實際運作上,縣市及中央層級都委會成員對特定地方都市計畫根本沒有熟識度,三級審議曠日廢時,導致一般人對都市計畫作業充滿排斥感,甚至選擇迴避該程序,自己變更、自己發造。

試問,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都委會成員,對地方空間認知有限,如何擔綱都市計畫審議把關作為?

高雄市都委會列席市議會剛好可以稍微補足上述不足之處,透過民選機構質詢,賦予地方都委會更大的民意支持,且透過公開答詢與市民直接對話,將階段性審議成果及後續工作重點攤開,接受民意檢驗。

還可以更好嗎?可以,廢除內政部都委會介入地方事務之舉,賦權地方政府決定自己地方發展方向與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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