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戰後開始出現特定身分公共住宅,老國代立委被安置在國會山莊特區,各類軍種軍人家眷被安置在全台灣將近900處眷村,一部分公教人員被分配到學校或學校附近宿舍,各級政府公務員,包括中興新村、光復新村、審計新村等大型設施也收容不少公教家眷及單身,總數多少呢?其實沒有人知道,因為各部門、機關與學校、各顯神通,福利等級差異性大。
直到1975年,國民住宅條例通過,台北市政府、後來出現的高雄市政府及台灣省政府轄下縣市政府也花了十多年時間在各地興辦了10多萬國民住宅,其中台北市就包辦了五萬多戶,高雄市也有兩萬多戶,台灣省則有十萬戶左右,最多的落到台中縣市,加起來也有上萬戶。這些國民住宅美其名是政府興建的低價住宅,實際上是一次性買斷,一間國宅一個家庭,當時的台灣人口已經來到一千多萬人,至少五百萬戶,國宅實際數量也是杯水車薪。
1989年的夜宿忠孝東路雖然促成了土地改革修法,住宅有其屋依然是主流價值。
然後呢?中央政府看著自己的國宅政策陷入週期性滯銷及買賣差價爭議,1900年代起國宅就變成歷史名詞。取而代之的是眷村改建條例產生的另一種國宅,一部份配售軍眷戶,一部份出售給一般市民,同樣地,幾萬戶新建的眷村改建國宅也變成私人房屋。
眼看著房價在21世紀初又進入另一個高峰期,中央政府開始緩慢地推出租金補貼,也就是由受益者自己找民間房屋租用,政府不再介入公宅興建。
2011年住宅法通過,社會住宅成為顯學,蔡英文總統2016年選舉直接將其納入重要政見,20萬戶社會住宅口號很響亮。從2016年至今六年,社會住宅從一個陌生名詞,變成一個社會名詞,即使有人持續反對,不可否認的,社會住宅已經深入台灣民間。
值此階段,我們要問的是: 社會住宅就是公共住宅,就是社會福利住宅嗎?難道社會住宅沒有其他選項,沒辦法成為所有人的住宅選擇?
對弱勢者,社會住宅及附帶的租金補貼是及時雨,只是來的晚,來得少。
對中產階級呢?大家還是選擇陷入有屋、有土斯有財的價值漩渦,無法自拔嗎?
台中版社會住宅
除了立體化大樓,台中如何跳出此框架,尋找老屋徵用、田園型社會住宅?比如說,太平自強新村重建案,這是我們的選項嗎?將原本搭建的社區改成鋼筋水泥房,周邊鋪滿水泥柏油,這是理想社區嗎?
又比如說,1980年代透過自辦重劃產生的宏台別墅,假設只租不售,我們會想在此終老嗎?
首先,我們要的是,為什麼整體開發區只能推出出售型住宅?
試問,甚麼樣的情境下,台中可能出現整體開發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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