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是大園人,否則你很難知道,後湖路上有一處基地面積高達9,080坪(3公頃)的爛尾樓聚落,共約204戶透天厝已在此荒廢近30年。換算一下時間,這是1990年代的產品。
大園區內海里里長許程睿(1963年次)表示,此處過去為建商投資開發(建設公司名稱?),但據傳當時興建時,開發基地「卡到水利會的地」,且財務可能經營不善,之後留下爛尾樓。
根據地籍謄本,該片社區共分8筆地號(內海墘段85等地號,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7,958元),為一般農業區甲建,新的所有權人為「台塑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取得產權,至於建物方面,則共有204筆門牌,有建造,沒有使照,土地尚未完成分割,屬於未完工狀態。
在地專業者廖壽業表示,該土地開發最大抗性是聯外道路,此案對外僅有一條農路能夠出路,對一個有200戶社區來說,實在太過狹窄,也由於缺乏交通等因素,目前預估每坪土地價格約在9~10萬元,不過若是改善交通問題,將聯外道路擴大到6米甚至8米路,則每坪土地價值將提升到15萬元左右,如果以此數字預估,未來推案價格則至少在每坪16~20萬元之間。
如何看待此一現象?
這處廢墟的旁邊是內海國小,大園區內海里2鄰學府路76巷32號,這是一所創校61年的國小,學生數97人,一個年級一班。
2011年慶祝50周年校慶的新聞指出,回顧創校的艱辛,高齡八十二歲的許金用說,一甲子以前,政府為提高學童就學率,各鄉鎮紛紛設立分校,內海國小早年利用日語講習所遺留下來的教室,作為大園國校學區的分班,招收一、二年級學生,後來學生數增多,才另選定校址設分校,進而獨立設校。他說,當時建教室的配合款全按當年戶稅比例認捐,他和老村長、老工友還手拉車麻袋、米簍、桿秤,三人一組,利用星期假日或上班前、上班後,挨家挨戶勸募建校配合款。創校之初有許多值得回憶的事件,例如,當時有教室上課,卻沒廁所,約有一年半時間男生利用尿桶,女生用民家糞坑,解決大小便。初期利用粗竹竿當旗桿升旗。從大園國校帶回的破銅鐘,上下課由老師輪流打鐘,有時「校長兼摃鐘」不足為奇。回首來時路,許金用很感謝村民的相挺,他說,當年為了墊高校地,村、鄰長動員村民,從校門路左側一堆高五公尺,長五十公尺,寬二十公尺的沙丘,歷時兩星期以愚公移山精神完成浩大工程。因為連夜間也得摸黑進行,他只好跟著不眠不休在溝邊監工。值得一提的是,內海國小從民國五十四年供應美援物資營養午餐,在物資缺乏的年代,全校師生興奮極了。
內海國小這麼形容自己,學區家長大部分屬於勞工階層,社經地位不高,再加上近年來社會變遷快速,年輕人口外移,家庭結構改變,本校單親家庭、外籍配偶及隔代教養學童比例高,因而學童之生活、學習與成長備受關切。學區四周屬產業道路,車道狹小、腹地狹小、交通單純。近年來受台61線開通通車,工業區民生路之重型車、機動車輛日益增多。
誰應該負責?地主?建商?設計師?
一處未完工社區,建商倒閉後,土地一直移轉,卻無人願意負責,這是甚麼現象?建設公司還在嗎?找誰建築設計?
一個沒有便利出入道路的社區,連消防車進出都有問題,試問,這種地方當年怎麼可以核發數量如此龐大的建造?當年的官員想甚麼?建築師接下這種案子,難道不用負責嗎?
只因為是甲種建築用地,就可以如此上綱開發,沒有任何節制與外部成本負擔嗎?
在濱海偏遠地區興建這種小地坪、建築擁腫的社區,開發者將消費者當人看嗎?
更重要的,台塑開發接手土地後,未來開發許可模式還要照舊嗎?重複原來的錯誤?
這種地景存在三十年,對周邊居民、對國小學生,對桃園縣政是一種侮辱,我們如何避免這種錯誤再次發生呢?
結論是,這塊地應該變更為農牧用地,禁止開發。如果要開發,先捐出一百戶既有建物及部分空地,採簡易維修後,變身社會住宅,租金每月三千元。剩下的土地勉強允許新地主根據原強度開發,地方政府以此交換,徵收部分農路用地,拓寬進出道路。
異想天開嗎?面對這種粗暴的所有權癱瘓案例,社會沒有理由縱容之。人犯錯要進監獄,土地開發犯錯了,讓周邊居民忍受三十年廢墟之痛,這塊土地的所有權者,要有對等的道德勇氣。
reverse taking?當一個開發案對周邊社區帶來如此影響,是否等同剝奪當地居民應有權益,應該受到一定程度的約束,或者正向補償。面對這種未完成的開發案,所有權框架下的財產權不完整三十年,政府難道沒有任何工具手段可以加以糾正、處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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