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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國土計畫發展總量節次寫著:
1. 水資源總量:臺灣地區天然水資源開發利用係以200億立方公尺為目標,
2. 人口總量:民國 125 年全臺人口總量為2,310萬人,
3. 住宅總量:民國 125 年之住宅需求量約為1,128萬戶。
水資源開發利用總量代表努力的目標,達成此目標代表甚麼? 滿足各類發展需求嗎?
人口總量呢?代表甚麼?甚麼是人口? 戶籍人口之外的流動人口、觀光人潮怎麼計算?這些人明明生活在台灣,我們的計畫如何將他們的存在與需求納入考量?戶籍人口中有很多長期不住在台灣,計畫者要幫這些人做甚麼?
住宅總量又是甚麼? 台灣只能蓋這麼多房子,還是台灣只需要這麼多房子?當台灣逐漸步入已開發國家行列,一戶多屋者是否會因此踩到別人的需求量?
總量是上限天花板,還是下限地板?超過總量是好事一樁,還是災難的開始?或者根本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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