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看錯,超過一公頃的住宅區上面蓋了家樂福,旁邊不遠處就是嘉里國小,很難想像,這裡的學童上下學路徑安全性多高。
住宅區可以蓋大型商場嗎?小型的或許問題不大,大商場?合理嗎?曼波新城的名號與此有關嗎?
答案應該是可以,否則家樂福怎麼會蓋在上面?就在省道台九線第一排,至今快30年了!
問題是,超過一公頃的住宅區蓋了大型商場,土地使用現況調查佔用了住宅區的計畫人口發展權,屆時住宅區面積不足時,如何自圓其說?
其次,小學旁邊適合蓋這麼大的商場嗎?鄰里單元的核心區本來只能允許小型商店,此例一開,鄰里大門敞開,安全性下降,出事誰負責? 家樂福嗎?還是設計建築師?
最後,李祖原建築師只負責賺錢嗎?這種地方蓋商場,旁邊全部是住家,沒有任何支持性設施,例如停車、廣場等,這種大辣辣破壞鄰里單元的設計,真的是設計之光嗎?還是新台幣產物?
花蓮縣新城鄉都市計畫
新城鄉與秀林鄉本為一體,也因為如此秀林國中位在新城鄉,住址是新城鄉的私立海星高中卻位在花蓮市都市計畫,中間隔著花蓮機場,新城真的太奇怪了。
新城鄉面積大概2,940公頃,現況人口約2萬人上下,新城北埔都市計畫區只有200公頃左右,1975年擬定(快50歲了),至今已經進行過四次通盤檢討,顯然,多年來,大家便宜行事,將就現況。一個人口2萬人的行政區,在200公頃土地上訂了一個計畫人口2萬人的都市計畫區,現況人口不及一萬人,這是甚麼想像?全部鄉民般入都市計畫區嗎?
新城都市計畫區的土地使用分區122公頃,占了6成面積,住宅區58公頃排名第一,其次就是農業區46公頃,公共設施用地78公頃,佔了4成,道路佔了29公頃,機關16公頃,學校10公頃,計畫人口2萬人。
新城都市計畫區的核心區是國軍花蓮總醫院,機關用地佔地超過10公頃(機2,12.58公頃),1970年搬遷至此(早於都市計畫),369個病床,看起來規模應該不小,員工數應該也有幾百人。
為什麼用機關用地,而非醫院用地,這點沒有人質疑過。計畫區的停車場似乎也是其獨佔使用,可想而知,這裡比火車站前還繁忙!
其次,大漢技術學院,1977年成立至今,校地面積將近20公頃,卻被一分為二,約4公頃在新城北埔的都市計畫區,還被擺在公共設施用地,另一部分則為國土計畫畫為農二,如今這所大學即將走入歷史,早就應該處理的校地併入都市計畫區作業也沒人關心,繼續擺爛中。大學被農業區圍住,過了省道,對面約5.8公頃住宅區竟然出現651戶出售型青年住宅,這又是甚麼創舉?花蓮縣政府標榜每戶250萬元入住,這是吸引甚麼樣的年輕人回流?投機客會有興趣買整批出租嗎?
照理說,大學前方的農業區早該變更處理,或者說,青年住宅蓋在大漢技術學校緊鄰的農業區上,享受大學校園風光,不是更好嗎?
第三,花蓮機場南側有一群農業區眷村(嘉北一二街,應該近百戶),新城鄉部分屬於農業區,因為機場限高,花蓮市都市計畫屬於住宅區,一村兩制,大家也無關緊要。這些農業區住宅未來更新改建,買賣,誰來統整?還是只能地下交易,規劃者與都市計畫主管機關難道不用關心嗎?
最後,私立海清高中明明位於新城鄉嘉新路,卻被置入花蓮市都市計畫區,同樣地,也是學校用地(公共設施用地)。一個行政區被都市計畫切成這樣,歷年通盤檢討審議與規劃單位真的沒看見嗎?不用處理嗎?
看著這樣的都市計畫,檢討這麼多次,執迷不悟,被動保守,不禁搖頭,這麼多年來,我們的計畫擬定與審議體系是否睡著了。人民權益被擺一邊,違規使用擺中間,這種計畫體系如何帶給人民信心與驕傲?
或許,也因為如此,我們才能容忍家樂福占用住宅區土地,而非循規蹈矩變更為商業區,並且回饋相關公共設施用地。
看著家樂福建照與使照,很有趣,農業區也擺入建築執照申請,這是要合併計算樓地板的概念嗎?既然是住宅區設計案,建蔽容積卻省略紀錄,這是避人耳目嗎?還是故意漏寫?既然是供大眾使用的建築,為何遮遮掩掩?
家樂福或許合法,但是合理嗎?合乎計畫規範嗎?地上三樓竟然還有534平方公尺的住宅,這又是甚麼咚咚?地形圖上,建築物應該蓋到農業區土地上,建管單位到底是如何核發使用執照的?都計單位,當作不知道,大家相安無事嗎?
誰又會在意?花蓮國,本來就有自己的遊戲規則,或許有人會這麼認為。
一個跨國公司進入台灣,莫非也要入境隨俗,在花蓮國的加持下,想盡辦法找出合法,但是不合理的管道,在住宅區蓋大型商場,借用農業區土地計算建蔽容積(只是猜測,並非確定),甚至在三樓還塞入住宅單元,這種建築設計,這種商場經營思維,台灣都市計畫界難道要繼續默許嗎?
這種建築技術規則,因人設事,誰會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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