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為了取得89.75公頃擴大園區土地,過程中出現四段戲劇性協商過程。
1. 賴姓地主在2016年以每坪9.5萬購入約3500坪土地並申請做為貨運停靠站,因土地重測發現界址移位,距離道路有一個1到2公尺不等的狹長帶,由於貨運站車輛有進出需求,賴姓地主因此再向國有財產署買地,整合成一片完整臨路土地。
2. 劉姓家族的4000坪土地,因中科一期先前已徵收走劉家大片土地,現存的土地是徵收興建道路後剩下的,道路邊設有狹長綠帶,劉家土地緊鄰綠帶卻被認定不臨路不合理,估價結果也與近期台中市各區域土地徵收價出現極大落差。劉家土地2002年被徵收時雖屬建地,卻只以農業區土地公告現值加4成徵收,劉家進行漫長訴訟最終仍敗訴,歷經民進黨政府陳水扁、蔡英文、賴清德三任總統,逼得劉家控訴「求求民進黨政府還我們祖產」。
3. 座落於台中興農球埸旁東南角,張家後輩向台中市府申請張文德古墓為文化資產,台中市謙興堂振興會理事長張晴輝2024.12.21趕到墳前搭帳棚,掛上「政府強挖張家祖墳」、「捍衛張家古墳佳城」等白布條打算長期抗爭。張晴輝表示,自己是地上物祖墳所有權人之一,已累積數十份連署書捍衛文德翁之古墳佳城,要求中科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未判決前,不得有破壞強拆行為。
4. 中科管理局順利完成兩塊土地的價購協議後,另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是興農高爾夫球場1750張球證的補償,管理局曾行文內政部是否可列為營業補償,但遭否決,球證的補償必須由高爾夫球場負擔,但截至目前,球友要求的180萬與場方有不小落差。據了解,面積67公頃的高爾夫球場已與管理局簽立價購協議書,因此不在強制徵收名冊,球場估計可獲得150億到200億元,球證補償部分,約需支付30億元補償球友。另外,經查,張家墳墓經查並非古蹟,該土地所有權人亦已和中科簽妥協議價購契約,將擇期遷葬,家族內如有不同聲音屬家族事務,中科尊重不便發表意見。
買地或者徵收土地的程序,還有改善的空間嗎?
對中科管理局而言,他們面對的是一群狀況不一的地主,各有所求。買賣與徵收帶來現況的改變,個人對現況的認知不同,很難一概而論。
對私人地主而言,土地面積太小沒有太大協商空間,多數人可能選擇領錢走人,現況與未來差異不大。對擁有大面積土地者,稍微的退讓換來的可能是幾百萬元、甚至幾千萬元的差異。
對用地需求者而言,本來應該自行處理的購地事務,反而事不關己,因為它們不用直接面對地主。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立法者當初有想過這麼複雜的土地取得過程嗎?
甚麼是土地正義?誰的正義?誰的不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