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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去了一趟潮洋里活動中心,這是黎明自辦重劃會辦理的移植老樹座談會,企圖心很清楚,動員地主來反對都市計畫變更,趕快移植兩顆檔在計畫道路的老榕樹,以利年底重劃工程順利完工,地主可以配地,開發商可以賣地,投資可以回收,農地終於變成可建築用地,一棟棟洋房別墅可以立足台中。

場景果如預期,犁頭店鄉土文化學會的朋友們忍住不敢發言,因為一波又一波的地主急著表達他們受害的心情,他們的土地從1986年台中市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以來就被畫成住宅區,因為後期發展區的限制,第二單元將近200公頃的土地根本無法開發建築,也沒有任何的公共設施可言,看起來就是荒地一大片。

也因為如此,原來的農村地景與老樹風光得以保留下來,直到黎明重劃工程於三年前開始動工。在地主的心理,都市計畫規劃單位應該負責任,如果他們早點發現老樹的蹤跡,在規畫的過程中將其納入可以讓樹呼吸的公園綠地中,問題早就解決了。

問題是,台灣的都市計劃作業似乎沒有這麼先知先覺。都市計劃單位總是在工程施工中才被告知,完了,老樹、老屋、老地景檔在馬路中間耶,怎麼辦?答案通常是,那就推平啊。

推土機的聲響中,多少台灣老樹與老屋就這樣走入歷史墳墓。不知不覺中,台灣都市的地景似乎現代化了不少,但是明眼中很清楚,我們的都市就是少了那一味,連結土地的土味。

地主的反對理由很簡單,不希望自己的利益受損,時間就是金錢,愈早得到分配的建地就可以盡早獲利了結,利益,本來就是社會趨動的引擎。

只是,兩棵老樹的處理方式可以分開處理的聲音似乎沒人注意,也沒有人願意提起。一棵老榕樹位在主要計畫道路上,現地保存要走變更主要計畫,程序要到內政部,一棵老榕樹在細部計畫道路上,現地保存只要市政府都委會同意就可以啦。

在議員與地主的喧鬧聲中,座談會結束了。去年被認定為具備文化資產價值的三棵老樹的命運當然不是在地主座談會決定命運,日後的市政府再審議會場才是決勝負的地方,可以預期的,那個會場也會跟今天一樣,充滿受害者情緒與指責別人動機的口氣。

這就是都市計劃不知不覺的受害者現場報導,熟悉嗎?也許吧,今天的會場上,出席得台中市政府官員似乎置身事外,被動地等待市民告訴他們答案,我很好奇,一個集結台灣高等考試及格的文官場所,怎麼會變成一個沒有聲音的養老院?



值得一提,利益其實包括三個層面。

第一、個人短期利益,第二、社群加分利益,第三、整體公共利益,三者間不應該這麼你我分明,只是甚麼時候、甚麼氣氛下,台灣社會可以見證三合一的利益共同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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