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處40年前擬定的都市計畫(1984年),面積97.5公頃,區內98%是國公有地,也有部分原住民保留地,剩下約2公頃私有地。

美其名,這是一處風景特定區,因為地處地質敏感區,別稱小野柳代表此處也擁有北海岸等級的地質美景,或許因為如此,這處台東縣政府擬訂的特定區計畫,實質建設單位是交通部東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看看東管處的網頁:

一個很奇怪的都市計畫: 小野柳傳奇

夜晚的小野柳有多精彩?跟隨專業的導覽解說員,穿梭林間步道,看林投樹、白水木在月光下搖曳的身影;觀察可愛的寄居蟹,在岩盤間仔細為自己挑屋選房的忙碌身影。接著走進廣闊的豆腐岩軍艦上,看各式奇形怪狀的岩石,如同海龍王的蝦兵蟹將,不分日夜佈守嚴密的海防要塞……精彩的小野柳海濱「夜生活」,越夜越美麗!

所以,這裡應該擬定都市計畫嗎?風景區裡面還有港埠用地,富岡漁港的一部分,因緣際會下,竟然變成保護區的一部分,合理嗎?

既然幾乎全部是公有地,全部劃設為公園用地,由東管處逐年開發,該保留的保留,該開路的開路,該讓人流進出的景點,就配套相關設施即可。

不太能理解,這樣的特殊風景區,將台11縣路邊2公頃私人土地劃進來,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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