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動物? 先正名!
先聲明一下: 我是動保門外漢,雖然台灣早於14年前就通過動物保護法,明文尊重動物生命與保護動物,加上自己從小在鄉下就與貓狗豬牛在翻滾中長大,動物保護對我而言,還是一個神聖的名詞。
首先,為什麼動保只談狗與貓?豬牛羊雞鴨不是動物嗎?別說我是來亂的,因為對我而言,這些都是動物,但是前者是動保團體關心的狹義對象,後者則是我們餐桌佳餚的來源,難道他們的飼養環境、運輸與屠宰過程就不用從友善農業角度多些關心嗎?
大家知道嗎? 根據行政院農委會的統計,台灣有2500多處養牛場,飼養了至少14餘萬頭牛。養羊場更多,2600多處,超過18萬頭,除此之外台灣現在只剩下不到1萬養豬戶,養了616萬頭豬,還養了2萬多頭鹿、1100多頭馬、1萬多頭兔子,夠神奇吧。
說到雞,大家先別激動,台灣現在至少有5800多處養雞場,總數將近一億隻,沒錯,肯德雞烤很大。鴨子少一點,大概900萬隻,鵪鶉200多萬隻,將近200萬隻鵝,火雞也有10來萬隻,你沒看錯,台灣也有上千隻鴕鳥。
先暫停一下,這些數字實在讓人眼花撩亂,2300萬台灣人竟然與這麼多”動物”共存在美麗寶島上,這幅畫面實在很迷人。那麼,台灣現在有多少隻貓與狗呢?台中又分到多少?
答案是,沒人知道。試問,政府有統計嗎?民間社會有能力普查嗎?
然而就在2012年8月的最後一天:動保團體卻在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批評動保法公佈實施後13年來,一共有125萬隻的動物被抓進政府設置的收容所,其中有8成(約100萬隻)不是被安樂死,就是因為其他原因死亡,也就是平均每七分鐘就有一隻動物枉死。動保法到底保護了什麼?
根據另一項非正式統計,台灣一年安樂死貓狗大約七到八萬隻左右,一年被主人遺棄約30萬隻左右貓狗。先進國家如美國,一年安樂死約500萬到800萬隻貓狗動物,德國的動物安樂死問題,因該國飼養貓狗民眾比較願意負責,不養的狗送人送不出去,會自己到動物醫院打安樂死,減少政府這方面的負擔。
被丟棄的狗平均壽命約為一到兩年,絕大多數的狗一離開家中,大約兩個星期就會死亡(車禍或餓死),小型狗的話通常撐不過一個星期(也因此一般收容所捕捉的小型流浪成犬非常少),這些狗成長到一定的時間以後(約一年)也會因為疾病而死亡,可以活過兩年的非常少。這樣的動物世界圖像,我們滿意嗎?
市政府作為:結紮與安樂死
先看看法律規定: 動保法1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據直轄市、縣(市)之人口、遊蕩犬貓數量,於各該直轄市、縣(市)規劃設置動物收容處所,或委託民間機構、團體設置動物收容處所或指定場所,收容及處理動物。動保法19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得植入晶片。這是寵物身分證的法源依據,生與死至少有所依歸。同法21條規定: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前項寵物有身分標識者,應儘速通知飼主認領;經通知逾12日未認領或無身分標識者,依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處理。第一項之寵物有傳染病或其他緊急狀況者,得逕以人道方式宰殺之(安樂死條款)。在政府眼中,抓到的動物在12天內無人出面認領或認養,結果就是安樂死。
台中市政府做為: 西元2006年3月台中市棄犬留置場發生狗吃狗事件,經愛狗人士與動保團體聯袂抗爭,台中市棄犬留置場被裁撤,望高寮可愛動物園區正式成為台中市流浪動物的公立收容所,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後台中市分設有兩處公立收容所:南屯與后里。
台中市政府從92年至101年6月底辦理補助46,977頭,101年絕育手術補助經費共編列2,068萬元(公犬貓每頭補助800元、母犬貓每頭補助1,400元),預計執行17,000頭。每年執行安樂死貓狗數也超過萬隻以上。
說市政府沒做事並不公平,但是,市政府其實只做兩件事:絕育與安樂死(送領養媒合很被動),在台中市,流浪貓狗的長期收容與照顧重擔仰賴民間團體與愛心媽媽,一市兩制的現象,也讓人納悶動物保護是誰的責任?
新北市政府今年起在動保方面的作為值得參考。新北市設有13處「動物之家」,流浪動物收容總數可達1340隻,目前已收容886隻,各處都派駐獸醫定期為犬貓健康檢查,每週三進行消毒、驅蟲工作,以防治動物疾病感染。朱立倫市長在今年五月公開要求動保處與相關動保團體合作,在「動物之家」設施改善完成後,將把安樂死的期限從原訂的12天延長至1個月;並規劃假日開放「動物之家」供外界參觀,給民眾有更長的時間來認養動物。兩相對照,台中市政府在動保方面的努力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民間作為: 捍衛貓狗終老權、開放空間解嚴
在台中,貓狗不是貓狗,而是大家熟悉的暱稱:毛小孩,這個源自台中的稱號,直接反應犬貓是部分台中市民家庭夥伴(companion)的親密關係。根據動保法第20-1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供適當之公共場地,供飼主攜帶寵物活動與使用,這包括寵物與主人使用公園綠地空間的權利及動物送領養媒介活動。然而,現實的台中並非毛小孩友善的空間。
首先,臺中市早期的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22條明文規定,不准市民在此飼放、棄養或攜帶牲畜。前年改制直轄市後,該條例被修改為:
不准攜帶動物,但綠地、園道及經本府公告劃定之地點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公園還是不准市民與毛小孩進入。對流浪動物而言,這個法律她們不懂,但是對擁有毛小孩的家庭而言,這條法律等同剝奪他們在開放空間與毛小孩散步的權利。
一群關心毛小孩的朋友們長期忍受這種不公平待遇,終於在2012年7月15日爆發開來,他們聚集在台中新市政府前廣場,冒雨下跪提出五大訴求:禁止違法濫權剝奪自然人(飼主)行使『使用』公園綠地法定權利;全市29區提供『常態送養』公共場地,並增設必要相關軟硬體,以提高認養率;禁止違法濫權立即拆除各公園歧視動物立牌;一年內設置100個以上的安全寵物區,與國際潮流接軌;懲處違法濫權、失職官員。這些訴求凸顯一個現象:台中市政府至今根本沒有全盤性的動物保護計畫與政策。
其次,大概從西元2000年左右開始,一群志工媽媽開始利用假日聚集在人潮逐漸湧現、區位條件絕佳的台中市經國綠園道小角落,在這裡,他們希望有心人士可以領養日益增多的流浪貓狗。
以台中市動保團體世聯會為例,該團體從2006年起與市政府防疫所合作在勤美誠品旁邊小廣場,每星期日下午定期在該地點舉辦送領養媒介活動,短短五年內完成至少1,300多隻貓狗領養,平均每年送出兩百多隻可愛的貓狗。除此之外,世聯會每年也花費上百萬元與國外愛心家庭連線進行跨國領養,從2008年起至今已完成至少656隻毛小孩出國展開新生活運動。
然而,整個送領養活動卻在草悟道工程動工後,開始受到阻礙,近而爆發2011年12月4日一群愛狗人士沿著市民廣場四周人行道爬行,抗議市府禁止民眾帶寵物進入公園,並驅離送養流浪狗的愛心媽媽。世聯會毛小孩與流浪狗送領養活動後來被迫改到公正路萬應公廟,結果七個月內只送出80隻動物,整個送領養媒介活動幾乎停擺,嚴重影響犬貓走入家庭的活動,加上國內經濟情勢惡化、收養家庭支出壓力下,送領養停滯也增加該會山上保育場收容動物的財務負擔。
更甚者,隨著草悟道工程在今年完工,台中市政府卻進一步宣布,民間毛小孩送領養活動不能在國際級觀光景點舉辦,必須另覓他處。動保團體期待多時的認養標竿場地再度落空,除了7月15日市政府廣場抗議外,爭取草悟道認養之空間解嚴已然成為台中市動物保護運動的重要指標。
代結
尊重動物生命最好的方式是增加人與貓狗的正常互動,草悟道10多年定期的送領養活動,不單是一個愛貓狗人士送領養媒介平台,也是教育市民保護動物的最佳戶外教室。公園綠地等開放空間本來就屬於全民,刻意的驅趕愛心媽媽根本無助流浪貓狗問題解決,就好像驅趕遊民於公園之外,眼不見、問題只會更惡化。
最後,我們呼籲台中市政府與民間團體在動物保護九大面向尋求積極合作機會,共同營造台中成為動物友善的新首都,豐富台中市長的草地政治學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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