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學畢業,工作到到七年,一個碩士畢業,工作五年,以三分之一薪資無法負擔的房市,就是不健康市場,就有介入的空間。 社會住宅的價值在於提供、填補健康租屋機會,租屋是一種生活方式,不應該受到房地產擁屋市場買賣的干擾,這是社會權。 當一個都市至少1/3新屋或者成屋無法滿足社會歷練五到十年的工作者買屋與租屋需求,該城市的競爭力必然受到衝擊。
但是台灣的社會住宅租金仍是以市場租金為基準,就算打折租不起的還是租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