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海線曾經是芝麻花生油生產重鎮,陳百川(1936-1994)創立的富味鄉是個中翹楚,他是沙山庄沙山人(今芳苑鄉芳中村)。當地望族陳鏗之二子,母洪利,其家世代務農、漁業,兼營農產加工廠。
陳百川二林高農畢業後(1960年代),為幫助雙親振興家業,不再升學。1965年,他與長兄陳清雲買下西濱公路的百餘坪廠房,於芳苑創建「建發製油廠」,從事花生油生產銷售業務。當時北斗、芳苑、二林等地大量種植花生,採收後就近壓榨成花生油,造成彰化一帶有200多家製油廠林立的盛況。在地生產、在地製造,行銷世界,這是50年前的芳苑,令人不解的是,當時的規劃者有否看見芳苑的產業前景?
1980年創建「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長,並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成立4處營業所,後為拓展外銷,創設「穎寶企業有限公司」,開闢進口原料,製造生產花生油、芝麻油等。
一個在地發跡、根留芳苑的在地企業,它的土地使用誰負責?
自力救濟,還是地方政府有責任預先準備?準備充足的土地與交通基礎設施,地盡其利,物盡其用,合理吧。
芝麻油工廠應該設在那裡?都市計畫住宅區?工業區?農業區?還是非都市土地?
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也是台灣都市計畫,尤其是鄉街計畫必須正視的課題。
根據彰化芳苑都市計畫書,
芳苑都市計畫於1974年3月4日發布實施,距今已經51年,過程中辦理過三次通盤檢討,工業區面積沒有太大的變動。
芳苑都市計畫面積208.46公頃,計畫人口9千人,對照於芳苑鄉行政區面積9,138公頃,都市計畫區佔比不及3%,當時芳苑人口規模曾經高達4萬多人,現在降到不及3萬人,試問,這處50年前擬定的都市計畫對人口集居及地方發展有準備嗎?這樣的規模與計畫內容,合乎地方期待嗎?
或許有人會說,當時的台灣處於戒嚴時期,何來民意可言?何來地方發展可言?一切盡在中央不言中,誰能奈何?
從土地使用計畫各分區比重分派可以得知。183公頃的都市計畫區中,135公頃被劃入農業區,等於3/4使用分區皆為農業區,此舉不禁讓人納悶,芳苑當初畫設都市計畫區的目的為何?這與後來出現的非都市土地鄉村區有何差異?
住宅區38公頃,工業區4.5公頃,商業區2.4公頃,外加一個宗教專用區(普天宮),加起來不到50公頃,當初的規劃者對芳苑的都市發展期望值很低,計畫的本質連收斂既有人口也不夠,根本沒有擴充的空間。
我們甚至可以斷定: 當初的規劃者只是抱持著固守現況的規劃價值,將芳苑市中心地帶凍結在1970年代,沒有任何成長管理與產業發展想像,從文獻資料得知,富味鄉等企業在1980年代陸續在此發跡,高峰期,地方曾經有過上百家芝麻、花生油製造工廠與設施,當時的規劃者有看到嗎?對此有任何準備嗎?大面積的農業區土地有何目的性可言?
另一個線索,公共設施用地共有25公頃,道路18公頃就佔了7成,好險還有文中小4.5公頃,否則芳苑都市計畫區真的甚麼也沒有,公園綠地缺乏,兒童遊戲場0.6公頃,機關用地0.79公頃,芳苑人這麼貧乏嗎?只能有這些設施嗎?這種鄉街計畫是1970年代的規劃產品,擺明了就是棄芳苑走入現代都市文明的絆腳石。
在這樣的基礎上,當在地一家發展有成的農產加工業者,選擇在沒有開發計畫的工業區土地上,茁壯有成,想要擴大廠區範圍,以免淪為遊走他鄉的資本家時,他們能做甚麼?
在工業區周邊土地買農地、蓋廠房,還是限縮自己,設法立體化?
現階段結局不怎麼漂亮,總之,他們選擇走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農業區土地變更為工業區,捐出公共設施用地,換取合法使用土地的權利。
這是工業區擴大變更,還是放棄農業區土地之舉?
他們可以選擇以不變應萬應,反之,政府也可以主動出擊,劃設更理想的工業區腹地,但是,主動規劃代表甚麼?代表圖利,還是代表麻煩事?
誰知道?誰在意?大哉問,已經不知道能寫甚麼?紀錄甚麼了。
一個海線精華區劃設一處兩百公頃都市計畫區,結果卻將多數土地劃設為農業區,這是甚麼都市計畫? 如果農地農用重要,農產品加工用甚麼土地?農業區,還是工業區?
甚麼是農業區?就在芳苑都市計畫區北側農業區的鄰地,我們看到這個: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竟然塞入上百戶住家,每戶建地約22坪上下,中間有三塊土地看似空第,作用可能是整區的建蔽率,60/240的農業區土地上蓋了這種房子,這是社會住宅嗎?還是可負擔住宅?
芳苑都市計畫區,區內農業區土地,靠近學校的土地,這些地方難道沒辦法轉為住宅用地嗎?是誰核准,或者說,是誰說,這是既有建築的替代物?
建築師設計這種住宅社區,看到甚麼樣的未來?
這種建築教育,合理嗎?
都市規劃者看到這種特農區住宅社區有何感想?人家是合法房子,井水不犯河水嗎?
唉,一個芳苑鄉,支離破碎,都市規劃缺乏想像與行動力,非都市土地上卻散布這種沒有公共設施用地服務的住宅社區,防災計畫誰負責?公共服務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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