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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台中系列 2015/12/12

 

台中市環中路南邊新訂鎮南都市計畫(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高鐵台中車站門戶地區整體開發)草案)預定地面積約154公頃,這是1990年台灣省政府委員會第2021次會議通過台灣省實施區段徵收五年計畫選定地區之一,劃定的理由之一是配合中彰道路開闢的需地計畫,後來都市計畫進行過程中,因為地主對規劃有高度疑慮,被擱置。

 

2000年開始的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期間,鎮南地區的開發又被提出,台中市政府於2006年起再次啟動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也就是所謂的鎮南休閒專區計畫,該計畫於2007年6月將送到內政部,歷經多次審議後,2013年遭內政部擱置。之後,台中市政府在此啟動修正作業,並於2014年9月送出修正版草案。

 

這個草案歷經新市政府組成之都委會小組多次審議,除縮減六十米園道為四十米園道、調整鎮平溪與劉厝溪域為線狀公園用地、加大滯洪池用地面積、保留商業區外,並將新劃設之住宅區刪除,改產業服務專用區,並將主要既有聚落區劃設為原地保留住宅區(約6公頃多),且剃除於區段徵收外。

 

因為變更幅度過大,因此提交市都委會後,再次進行公開展覽,接受新的人民陳情意見。

 

誰的鎮南?

 

這裡是上百位地主共同的家園,沒錯,綠色很好看,只要鎮南繼續維持綠色,我們就可以在此緬懷過往農村風光,免費享受田園樂趣。

 

但是,我們有權利要求這些地主不改變嗎? 我們的權力來自何方?我們需要付出甚麼代價來換取田園樂趣?

 

當農田地主們決定要改變的時候,我們可以強迫他們不准改變嗎?這是我們在討論農田禁止發展、農業維持農用的時候,忘了好好想想的小課題。

 

除非,這片上百公頃的土地皆為國有,那麼,我們當然有權利要求國家政府不准在此進行任何開發。假設一公頃三億元,一百公頃就是三百億,讓三百億元永遠不改變,多好。

 

現實是,這些土地是私人的,我們如果要享受田園樂趣,是要付出代價的,我們願意花三百億元買斷這些土地企圖改變的慾望嗎?誰出錢?

 

規劃是社會改造工程,規劃是預期改變的工具,並非結果。改變當然會有破壞,也會有建設。當我們排斥改變的時候,我們有時候要想想,不改變的代價並非免費。我們有準備要付出甚麼代價?

 

我們當然可以輕鬆地講說,只要都市計畫草案不過,這裡就可維持原狀,沒錯,只要社會有共識,且高過地主期待,鎮南還會是鎮南吧。從1990年至今,鎮南都市計畫已經走了25年,誰說不能繼續維持現況呢?

 

如果農地保育真的是國家安全議題,我們每年花費至少三千億元維持國防人力與設備,這部分可以比照辦理嗎?討論多年的國土計畫法草案,相關的國土保育基金只編列了一千億元,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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